发布日期:2021-07-12 09:36: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切实发挥气象监测预警作用,强化灾害预警发布传播服务工作的“靶向、精准”,确保灾害来临时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调度及时、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市防指和市气防指修订完善了《诸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落实好叫应信息接收和本单位的联动处置叫应工作。
附件:诸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规则
诸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诸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诸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规则
级别 | 叫应标准 | 叫应主体 | 叫应方式 | 叫应对象 | 叫应内容 | 联动处置 |
三 级 叫 应 | 1.乡镇(街道)辖区内出现1小时30毫米或3小时50毫米及以上降雨,且降雨可能持续。 2.上游地区出现2个站点出现8级(高山站9级)及以上大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部分地区。 | 市气象局 | 电话或 浙政钉 电话DING* | 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游、综合执法、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灾害发生镇街分管负责人及水管站长、应急管理站站长、协理员、网格员。 | 灾害性天气实况或预警信息发布情况、未来趋势及可能影响、防范建议等。
| 基层责任人加强巡查。 |
二 级 叫 应 | 1.乡镇(街道)辖区内出现1小时50毫米或3小时80毫米及以上降雨,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已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2.乡镇(街道)辖区内1个站点出现8级(高山站9级)及以上大风,且持续或已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 电话 | 视情况叫应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立即叫应市政府相关办公室副主任。 | 基层责任人加密巡查,随时准备对危险区的群众进行转移,发现险情立即上报防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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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或 浙政钉 电话DING* | 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游、教体、综合执法、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灾害发生镇街分管负责人及水管站长、应急管理站站长、协理员、网格员。 | |||||
一级叫应 | 1.乡镇(街道)辖区内出现1小时80毫米或3小时100毫米及以上降雨,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已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2.较大范围(1/3测站及以上)出现8级(高山站9级风)及以上大风,且持续或已发布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 电话 | 视情况叫应市委书记、市长、立即叫应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相关办公室副主任。 | 基层责任人24小时在岗履职,立即对危险区的群众进行转移,发现险情立即上报防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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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或 浙政钉 电话DING* | 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游、教育、综合执法、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灾害发生镇街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水管站长、应急管理站站长、协理员、网格员。 |
*浙政钉电话DING来电号码为0571-2688****,请注意修改手机设置,请勿拦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