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诸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2 09:36: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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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切实发挥气象监测预警作用,强化灾害预警发布传播服务工作的“靶向、精准”,确保灾害来临时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调度及时、处置有效,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市防指和市气防指修订完善了《诸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落实好叫应信息接收和本单位的联动处置叫应工作。

附件:诸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规则

诸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诸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诸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规则

级别

叫应标准

叫应主体

叫应方式

叫应对象

叫应内容

联动处置

1.乡镇(街道)辖区内出现1小时30毫米或3小时50毫米及以上降雨,且降雨可能持续。

2.上游地区出现2个站点出现8级(高山站9级)及以上大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部分地区。

市气象局

电话或

浙政钉

电话DING*

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游、综合执法、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灾害发生镇街分管负责人及水管站长、应急管理站站长、协理员、网格员。

灾害性天气实况或预警信息发布情况、未来趋势及可能影响、防范建议等。

 

基层责任人加强巡查。

1.乡镇(街道)辖区内出现1小时50毫米或3小时80毫米及以上降雨,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已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2.乡镇(街道)辖区内1个站点出现8级(高山站9级)及以上大风,且持续或已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电话

视情况叫应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立即叫应市政府相关办公室副主任。

基层责任人加密巡查,随时准备对危险区的群众进行转移,发现险情立即上报防指办。

 

电话或

浙政钉

电话DING*

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游、教体、综合执法、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灾害发生镇街分管负责人及水管站长、应急管理站站长、协理员、网格员。

一级叫应

1.乡镇(街道)辖区内出现1小时80毫米或3小时100毫米及以上降雨,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已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2.较大范围(1/3测站及以上)出现8级(高山站9级风)及以上大风,且持续或已发布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电话

视情况叫应市委书记、市长、立即叫应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相关办公室副主任

基层责任人24小时在岗履职,立即对危险区的群众进行转移,发现险情立即上报防指办。

 

电话或

浙政钉

电话DING*

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广旅游、教育、综合执法、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灾害发生镇街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水管站长、应急管理站站长、协理员、网格员。

*浙政钉电话DING来电号码为0571-2688****,请注意修改手机设置,请勿拦截。

【全文下载】:诸政防〔2021〕1 号关于印发《诸暨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叫应规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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