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1-143078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国资办) |
公开日期: | 2021-07-13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财政局 |
诸暨市财政局关于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诸财经建〔2021〕30号
金国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唐街道公共建设支出纳入市财政补贴预案的建议(第1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镇乡(街道)公共建设项目的重视。目前我市对镇乡(街道)公共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已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诸政办发[2018]112号)、《关于对市财政局要求明确镇乡(街道)卫生院基本建设资金负担比例的答复》(诸政办抄第42号)、《关于加强校舍维修改造专项经费和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诸政办发[2007]259号)、《诸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调整方案》(诸政办发[2017]95号)等文件,已明确对我市镇乡(街道)农村公路、卫生院、学校、水利等公共建设项目的财政补助政策。自各政策出台以来,我局均不折不扣落实相关补助资金,今后我局仍将按照政策要求,全力支持镇乡(街道)公共建设项目实施,助推各镇乡(街道)更好地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诸暨财政和公共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