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1-143101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公开日期: 2021-07-13
主办单位: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13 浏览次数: 字体:[ ]

马洪港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采取措施综合施治加大对在校教师有偿补课查处力度的建议(第2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结合“清廉学校”的建设,精心部署,明确责任,严厉督查,坚决反对和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    

一是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要求全市各校扎实开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学习活动,并结合实际对准则内容进行细化,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引导教师自觉遵守《准则》条款,引导全体教师率先做好师德表率,守好行为底线。   

 二是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每年暑假前夕,我局专题部署落实暑期有偿补课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并发挥网格化巡查队伍作用,将责任区域分片包干,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任务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在责任区域醒目处公布各网格员联系号码,不定期对责任区域的有偿家教行为进行巡查,并建立巡查日志,将巡查情况予以记载。    

三是构建惩防机制。全市局、校均设立有偿家教举报电话、邮箱、信箱,在绍兴日报公开公布局举报电话及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严查严管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实施师德师风检查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学校师德教育和教师个人师德专项考核,把有偿家教列入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师德表现与教师聘用、晋级晋职、推优培训等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是严格刚性执纪问责。我局按照《诸暨市教职工有偿家教、违规办班和有偿带生的处理办法(试行)》,不断加大对违规教职工惩处力度,对查实的违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调离学校,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同时还要追究学校“一把手”的管理责任,并在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中相应扣分。    

五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结合每年的培训机构年审,定期公布一批培训机构“白名单”。对存在在职教师参与招生及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予以处理。   

六是优化家校沟通形成教育合力。要求学校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增强教育合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1日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