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1-143110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
公开日期: | 2021-07-13 |
主办单位: | 建设局 |
会办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建设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朱可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镇乡(街道)及村级建设工程管理的建议(第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关于加强镇乡(街道)及村级建设工程管理的意见建议非常合理,专业针对性强,我们十分赞同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作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一直致力于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的管理,并做好镇乡(街道)及村级建设工程的业务指导、行业管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等工作。去年以来,我局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开展了全市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及招投标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重点督查镇乡(街道)及村级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反响。
参考您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我局工作职能,下阶段,我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加大对镇乡(街道)及村级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限额对以上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管理。督促各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标后履约监管要求,加强对工程现场的日常监管,项目现场必须设置考勤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五牌一图”上墙制度,现场施工及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照片、姓名、职务、公司名称以及项目概况等必须上墙且在项目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督查机制。联合公管办、交通局、水利局、执法局等部门在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响较为强烈的问题开展不定期抽查,并建立通报制度,相关检查结果予以全市通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录入信用管理系统。
三是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督促各业主单位严格按照《诸暨市镇乡(街道)建设项目招投标(发包)管理办法》要求,履行项目建设单位职责,做好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监管、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切实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主体责任。
四是做好市外监理企业进诸登记及备案复核工作。结合监理企业日常履职情况、检查督查结果、业主反馈以及监理企业资质等情况,深入开展2021年度市外监理企业进诸备案及原有企业备案复核工作,对履职情况差、监理人员到岗到位不理想、业务能力弱的企业予以清退出诸暨市场。促使监理企业主动履职,切实担责,进一步加强对镇乡(街道)及村级建设工程的监管。
镇乡(街道)及村级建设工程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惠及面广、关注度高,我们将以建好高质量、高品质的建设工程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协同配合,严把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建成,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受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