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1-143119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
公开日期: | 2021-07-13 |
主办单位: | 建设局 |
会办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社局 |
建设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陈林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拆改农村危旧房屋给予政策扶持的建议(第1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概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浙江省,绍兴市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有关要求,我市于2020年11月全面部署落实全市范围内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21年4月30日,全市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信息录入 336814 处,其中用作生产经营自建房屋10168处,非生产经营房屋324369 处,非自建房屋 2277处。
按照全部经营性用房和初判存在风险、建成超过30年、未经设计的非自建房(满足任意一项),初判存在风险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屋纳入鉴定的要求,我市需鉴定经营性用房共 10168 户,非自建房共 1702户,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共990户。根据鉴定结果,全市共有C级经营性用房48户,D级非自建房7户,C级非自建房48户(将在6月底前完成治理改造),C级非经营性自建房屋849户,D级非经营性自建房屋15户(将在9月底前完成治理改造)。
二、现行政策及试点情况
关于现行的拆改农村危旧房屋政策,我市已于2018年推出了《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18〕62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诸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盘活机制的意见》(诸政办发〔2018〕100号)并相继在各镇街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如“地票”(草塔龙珠里)、“不动产权益保全证”(五泄西皇)“整村整治”(次坞丁徐)等为载体的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机制,“宅基地+农村保障性公寓房”(姚江姚公埠)为核心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坡地村庄”(姚江金岭)为载体的不占耕地实施农村住房保障模式。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我市已成立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的宅基地改革专班,现已确定了全市12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村庄。重点工作包括:
1、加强规划引领。根据市域农村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编制《诸暨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村庄的规划定位和功能布局,区分城镇开发边界,重点做好保护类与发展类两种村庄规划,其中发展类村庄规划以人口集聚为导向,明确不同功能定位下的村庄具体管制规则和要求,落实管制措施和手段。着手启动试点村《村庄规划》及《风貌管控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并落实农民住房建设地块、规划要求、建筑形态控制标准及建筑风格、色彩、立面等主要建筑要求,形成具有诸暨特色的乡村风貌。
2、做细数据支撑体系。制定《诸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方案(初稿)》,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对试点村的农村宅基地数量、布局、权属、利用状况、安置意向、历史文化名村分布、家庭农场数据、各种控制线数据等基础信息进行摸排,建立包含宅基地权利人、地类、四至方位、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以及审批、使用、流转、执法等信息在内的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库,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数据和卫片、航片、行政区划图等图件资料,编制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为后续规划设计、政策制定、决策部署提供指向性数据支撑,做到精准发力。
3、探索政策体系改革。结合12个试点村的探索制定完善各类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及配套政策,已初步完善《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初稿)》,明确我市宅基地改革制度框架体系,研究制定《诸暨农村宅基地退出和利用改造暂行办法(草稿)》,初步从适用范围、规模控制、规划编制、退出政策、实施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规定。
三、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推进先行先试。以推进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现有宅基地数据缺项分析、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基础工作为抓手,尽快摸清先行先试镇村的基础情况,为下一步谋划农村住房保障政策、宅基地退出利用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法等提供数据支撑。
(二)完善政策体系。以现有《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初稿)》为基础,进一步细化梳理配套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制定任务清单,明确部门职责。同时根据我市实际,重点开展“权票”制度、“枫桥经验”运用等特色制度的研究和探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诸暨经验。
(三)研究保障机制。一是强化人员力量保障。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厘清市镇村三级宅基地管理职责,配足必要的市、镇两级宅基地管理编制及人员,研究探索宅基地管理全过程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网格化管理和宅基地执法列入镇乡(街道)统一综合执法权限范围的具体方式。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谋划按照“银行扶、平台托、政府补”思路,平衡市、镇、村、农户的资金投入,确保改革落到实处,群众得到实惠。
再次感陈林芳代表对我市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将认真听取你的意见建议,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努力把政策用好,把社会各界及群众关注的事情办好。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