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1-143122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
公开日期: | 2021-07-13 |
主办单位: | 建设局 |
会办单位: | 财政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 |
建设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答复
王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在防疫中增强对物业企业支持的建议”(第168号)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9-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物业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守小门工作中,物业公司更是发挥了主力军作用。2020年,市防控办下发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建设行业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通知》(诸市防控办〔2020〕48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市政府对在疫情期间防控措施有力、管理到位的物业公司,按在管住宅小区地上建筑总面积0.2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共下发补助资金3190268.18元,涉及75家物业企业,194个小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实际工作开展状况,通过考核对优秀物业企业进行适当奖励,确保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平稳运作,引导物业企业成为业主的贴心管家。
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3日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