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1-143087 |
发布机构: | 市公管办 |
公开日期: | 2021-07-13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会办单位: | 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黄日飞(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工程施工管理和合同履约管理的提案(第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主要做法
(一)明确各单位监管责任。根据市委办〔2019〕91号文件规定,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负全程管理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负行业监管责任,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监管督查主体责任。各工程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时,应明确施工人员的考勤措施,对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对发现的转包、违法分包案件线索及时上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监督人员,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履行日常现场监管职能。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等行业监管。
(二)制定出台《诸暨市农村建筑工匠及招投标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预算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市政、装修类等村级工程,可采用工匠库发包模式,特殊项目可放宽至200万元。2020年,市建设局组织了三期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已累计培训合格工匠532名。工匠库发包方式的实施,让一些实际有施工能力的工匠、村民有机会直接承揽工程,从很大程度上遏制了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保证了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村干部和群众反响较好。
(三)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2020年下半年开始,全市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招投标环境整治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与督查检查相结合,面上普遍检查与线索重点核查相结合,企业检查与项目检查相结合,对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企业群体和项目开展了重点拉网式排查。对4家施工、监理企业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作出行政处罚,通过案件查办,有力打击了工程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工程建设市场环境。
二、下一步措施
结合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工程施工管理和合同履约管理的建议,我办将会同各行业主管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投标相关政策,加强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指导,要求各工程建设单位配备钉钉等人脸考勤设备,加大施工监理企业的履约监管力度,严抓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在此,对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今后我们一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以查促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阳光、透明、公正。并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承办人姓名:袁成国
联系电话:8879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