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1-143132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公开日期: 2021-07-14
主办单位: 建设局
会办单位: 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城乡集团、消防救援大队、综合执法局

建设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

朱永建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提案(第2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支持!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严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仅是一件改善居住环境,方便居民生活的民生工程,更是一件提升老年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为办好这一民生实事,绍兴市政府已经连续两年列为市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并向各区、县、市下达考核任务,今年要求我市完成45台工作任务。前阶段我市通过业主主体、村居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这一关键小事、民生实事,让广大业主在加梯过程中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今年以来,全市已有19台电梯加装完成并投入使用,16台正在建设,4台已完成联审准备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搭建平台破解业主意见统一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最大的难点在于平衡单元业主的利益需求,促进高低层业主达成一致。为破解这一难题,属地镇乡(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一线,利用自身优势主动协调高低层业主分歧,搭建业主共商、民主疏导的沟通协商平台,引导业主在自愿公平的基础上,促进多个利益主体达成一致。

二、成立咨询团为业主提供前置服务。市加梯办组织由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镇乡(街道)、社区、加梯服务企业、设计单位等业务骨干组成咨询团,为居民提供政策解读、现场勘查、项目选址、方案设计一条龙服务,避免业主资金浪费和少走弯路。

三、提供资金补助减轻业主负担。市财政给予符合条件的加梯项目每台补助15万元,涉及管线迁移的,市财政给予每台4.5万元定额补助,其余迁移费用由管线单位承担。上述两项补助,大大减轻了业主负担,而且业主个人出资部分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

四、工程实行全周期监管。虽然加装电梯无需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造成无法按正常程序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市加梯办从实际出发联合建设局质监部门,对加梯项目是否按图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工艺是否规范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从简化手续、方便群众、提质增量上下功夫,以践行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做好以下工作:

1.适时出台《补充意见》,保证加梯政策连续性。

2.积极加强与保险企业的合作,引入加装电梯保险机制,实现全周期安全管理。对乘梯人员意外伤害补偿、电梯日常维保更新实施保险全覆盖。

3.结合老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污水零直排改造工程,选择群众基础好、加装意愿强烈、地理位置好的小区,选择与建筑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的造型外观,统一规划、统一色彩,进行集体表决,并协助公开招标,委托中标服务企业统一采购,推行联片加装。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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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