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1-143151
发布机构: 市教体局
公开日期: 2021-07-14
主办单位: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公益课程进校园”加强管理问题的提案(第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中小学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开设了各类校内外拓展性课程,这些课程一般以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为主,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拓展课程所需的各类师资有些学校未必全部具备,这时,学校往往会引进社会师资进行这些拓展课程的实施。在这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不良的影响,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拓展课程质量无法保证、借机为自己的培训机构招生、搭售高价课程用品等。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我们的工作:一是从严把控社会培训机构人员参与拓展课任课,要求各校未经局审批同意不能擅自聘用,对有聘用意向的人员也应事先通过多种渠道认真考察,确保优质社会师资进入拓展课程;二是拓宽师资渠道。通过吸引少年宫、社区公益组织、五老队伍等有资质的机构中的人员任拓展课教师;另外也要充分挖掘家长资源,挑选具有各类特长的家长志愿者作为拓展课教师;三是更加关注拓展课质量。尤其是对有社会师资参与的课程要有不定期听课的制度,要走进学生中间进行座谈,及时了解拓展课开展的真实情况,一旦发现借机招生、搭售高价学习用品等现象的应立刻予以解聘。相信通过上述措施,学校的拓展课程管理工作将会进一步得到规范。

最后,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诸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7日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