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6/2021-143209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1-07-16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水利局 |
诸暨市水利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周立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浦阳江干流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实施财政补助的建议(第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属地建设管理的原则,我市23个镇乡(街道)都不同程度面临配套资金的筹措压力,特别是对于水利基础设施原本薄弱的镇乡(街道),建设任务重与资金不足的矛盾尤为突出。姚江镇是我市水利重镇,水利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在配套资金筹措方面确实存在较大压力。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水利堤防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诸政发〔2011〕56号)》文件精神,对于三年建设方案内的浦阳江干支流堤防等项目,建设任务特别繁重、财政压力大的镇乡(街道)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可提高5%-10%的补贴额度。由此,姚江镇江藻片(原江藻镇)2012年度水利投资项目在原基础上都增加了7%的补助。
2014年开始,诸暨市水利工程建设实行新的资金补助标准,市级以上财政不再补助工程投资的政策处理费用,只补助建筑工程、机电、金属结构、临时工程等费用和建设管理、生产准备、科研勘测设计费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费用及工伤保险等其他费用。标准按照2013年诸政办抄第89号和诸政办发〔2017〕95号执行,涉及浦阳江干堤如下:
1.浦阳江干流堤防、国有电排按工程全部投资的100%补助(包括政策处理费用);
2.防汛岁修:水利工程局部水毁应急修复镇街承担50%,实行项目申报。
3.防汛应急抢险:市财政和镇街按50:50承担,实行项目申报。
接下来,我局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提请市政府分年分批下达工程实施计划,尽可能减小年度资金筹措压力。同时建议姚江镇充分利用好工程投资中的建设管理费用,积极引进专职工程管理人员,我局将积极主动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
衷心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诸暨市水利局
2021年6月18日
承办人姓名:瞿威飞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