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6/2021-143214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1-07-16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水利局 |
诸暨市水利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杨七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村(社区)进行山塘水库公开承包的建议(第1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诸暨市共有大中型水库7座,水面面积约2.4万亩;10-1000万方小型水库163座,水面面积1.4万亩;1-10万方山塘975座,水面面积0.88万亩,合计水面面积4.68万亩。
我市小型水库山塘日常管理工作,自2019年开始由水库山塘巡查员管理制度转为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员负责管理。但因管理体制转变,业务管理一时跟不上要求,出现管理紊乱现象。为提高水库山塘管理水平,各镇乡(街道)已基本恢复小型水库巡查员管理制度,同时通过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等举措提高管理水平。
针对小型水库及山塘承包养殖问题,2003年诸暨市政府已经通过文件形式(诸政发〔2003〕94号)明确“禁止水库承包养殖,严禁投饲,确保水质净化”。自“五水共治”实施以来,对小型水库山塘水质提出更高要求。省级、绍兴市每年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小型水库山塘开展督查,我市通过下发《关于全面剿灭V类水和V类水的治水通告》(诸政发〔2017〕9号)、《关于规范我市山塘水库管理工作的函》等文件,严格明确山塘水库不得投饲养殖,但不否定清水散养。
目前,我市约六分之一的小型水库山塘已转变原有功能为饮用水水源地或生活生产及环境用水。今年,市政府印发实施《诸暨市2021-2024年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对小型水库山塘的运行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撑。同时,我局正在开展小型水库权属的认证工作,通过明确责职,进一步精准管理,充分发挥效益。
衷心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诸暨市水利局
2021年6月17日
承办人姓名:冯迪江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