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1-143291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1-07-21
主办单位: 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会办单位: 宣传部

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21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学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修缮宣中华烈士故居、建立烈士纪念馆的建议(第1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建议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3月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孔羽牵头,会同史志研究室、文广旅游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现场踏看宣中华烈士故居遗址和烈士墓,调研修缮提升方案,并对下步工作作出部署。目前,相关工作已经进入落实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一、准确区分红色文物和纪念设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6〕8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的通知》(中办发〔2014〕2号)精神,要求严格控制新建和改扩建纪念设施,宣中华烈士故居和纪念馆均属此范畴,拟由宣传部和文广旅游局按照红色文物保护要求支持修缮工作。宣中华烈士墓不属于严控范畴,拟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要求支持修缮工作。

二、加强红色文物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红色文物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宣中华故居管理保护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文物保护单位(点)安全管理工作合同》。落实文物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检查,上半年,共组织对宣中华故居进行安全检查3次,并落实相关整改举措,确保红色文物安全。

三、提升红色文物建筑保护级别

去年借诸暨市第五批文物保护点申报之机,由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对接牌头镇人民政府和中华村村委会,协助编制申报文本。经现场勘查、专家评审,今年4月,发布《关于公布诸暨市第五批文物保护点的通知》(诸文广旅字〔2021〕13号),成功将宣中华故居列为我市第五批文物保护点。

四、推进红色文物保护工程建设

及时开展对宣中华故居的修缮工作,联系具有相关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公司对修缮工程进行设计,并将宣中华故居修缮工程作为今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予以立项。目前已完成前期政策处理和设计方案,正式进入招标程序,计划于10月1日前完成修缮,并对宣中华故居进行陈列布展。 

五、加大红色文物资金保障力度

经宣传部、史志研究室、文广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商决定,由宣传部结合中华村文化礼堂建设整体投入情况补助部分经费文广旅游局补助部分经费,用于宣中华故居红色文物的修缮保护利用,不足部分由牌头镇、中华村自筹;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补助部分经费,用于宣中华烈士墓改造提升,不足部分经费由牌头镇、中华村自筹。

下步,宣传部、史志研究室、文广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联合督促牌头镇、中华村扎实做好宣中华故居和宣中华烈士墓的修缮提升保护工作,确保各项设施建设圆满完成,从而更好地发挥红色文物和纪念设施的作用。

感谢您对我市红色文物和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衷心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7月14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