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1-143515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1-07-28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民政局 |
会办单位: | 妇联 |
诸暨市民政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何月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离婚冷静期降低离婚率问题的提案(第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何利用冷静期有效减少冲动离婚也正是目前婚姻登记机关在探索的课题。
一、关于提案中提到的设立冷静期婚姻咨询室的问题:冷静期如何做好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目前诸暨市婚姻登记处已成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有10名婚姻家庭辅导员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开展工作,志愿者大都有多年的辅导经验,具备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资格。目前婚姻家庭辅导室工作日全天都有辅导员坐班,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的同时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浙江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已开通,由省厅统一协调安排,在申请离婚后,当事人可在该平台进行免费线上辅导或者预约线下辅导。
二、关于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联动的问题:诸暨市婚姻家庭辅导室欢迎有意愿的社会组织参与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也希望通过合作能够给当事人提供一个更好的服务平台。对于冲动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期可以给双方一个缓冲期,进一步现实中面临的问题和压力,反思婚姻生活。如果在冷静期能够给当事人一些专业的咨询服务,对于当事人今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将十分有帮助。政府购买服务是未来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考虑的一个方向,由专业的团队开展这项服务的效果会更好。
接下来,诸暨市婚姻登记处将利用现有的“线上+线下”的辅导模式,积极探索与社会组织合作,定期对婚姻家庭辅导员进行培训,着力打造一个优质的婚姻家庭辅导平台和一支优秀的辅导员队伍。
感谢您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诸暨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日
承办人姓名:陈宇洁
联系电话:8728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