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1-143620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1-07-30 |
主办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会办单位: | 无 |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周建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诸暨南大门形象的建议(第1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公路用地红线外的建筑物立面改造内容不属于公路建设项目内容,且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概算等已在批复文件中予以明确。我们已与安华镇政府沟通对接,建议沿线破旧房屋立面改造内容可纳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美丽乡村、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城镇建设类项目,并向市政府争取相关改造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后统筹组织实施,以提升诸暨南大门的形象。在此还请各位代表予以理解。
最后,感谢各位代表对诸暨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7日
承办人:杨 凯
联系电话:0575-89001971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