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关于做好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6 11: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策原文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0年起,对浙江省户籍的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根据《通知》精神,制定我市《关于做好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为便于了解掌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有关政策,作如下解答:

问:出台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政策有什么意义?

答:出台为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政策,是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关爱军烈属的具体体现,是深入开展拥军优属,让军人家庭、军烈属同享社会尊崇的实际行动,是支持改革强军、凝聚军心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支持军队、尊崇烈士遗属的浓厚社会氛围,彰显浙江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关心关爱军人、军属的国家情怀。

问:对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包括哪些参检对象?

答:参检对象包括具有诸暨市户籍的现役义务兵(不含因故滞留部队人员)父母、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的烈士遗属和享受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待遇的烈士子女,上述人员中已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和国企健康体检的不再重复安排体检。

问:对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坚持哪些工作原则?

答:一是免费体检。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其中现役义务兵父母总共参加体检不超过2次。二是自愿自主选择。现役义务兵父母、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可自愿选择参加健康体检,自主确定规定范围内的体检项目。三是就近就地组织。原则上由户籍所在的镇乡(街道)按照有利于优抚对象的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问:对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标准是什么?

答:体检标准为:女性体检费用不超过600元/人,男性体检费用不超过500元/人。

问:对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安排在什么时间?

答:根据各镇乡(街道)实际情况,安排适宜季节集中(或分批)组织。一般于每年年初开始,至当年11月中旬结束。

问:对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所需经费如何保障?

答:经费纳入镇乡(街道)年度预算。

问:对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一是要加强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军烈属一个都不少。二是要精心组织,严格落实有关要求,确保安全有序开展工作。三是要周到服务,积极协调各承检医院开辟专属“绿色通道”,实现“一人一档”和“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