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26/2021-162542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日期:2021-08-13 16:55: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应急管理总局令第65号)、《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2015年修订)等要求,自发文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我市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和今年的换发证工作,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诸暨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