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建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6 09: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经研究,决定:

何建勋同志任草塔中学党委委员、书记,草塔中学校长,免去其牌头中学党委书记、委员,牌头中学校长职务;

马旭峰同志任暨阳初中党总支书记,暨阳初中校长;

褚  飞同志任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党总支委员、书记,实验初中教育集团校长,兼实验初中校长,免去其东和乡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委员,东和乡中心学校校长,兼东和乡中校长职务;

冯  柳同志任东和乡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书记,东和乡中心学校校长,免去其陶朱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陶朱街道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陶朱初中校长职务;

钱少妹同志任马剑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马剑镇中心学校校长,免去其马剑镇小校长职务;

寿璐菲同志任五泄镇中心学校党支部委员、书记,五泄镇中心学校校长,免去其牌头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牌头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镇中校长职务;

周世平同志任岭北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岭北镇中心学校校长,免去其岭北镇中校长职务;

金铁强同志任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免去其草塔中学党委书记、委员,草塔中学校长职务;

何登峰同志任牌头中学党委副书记;

吴铭杰同志任技师学院·实验职校党委委员,技师学院·实验职校副校长,免去其工业职校党支部委员,工业职校副校长职务;

何九龙同志任工业职校党支部委员,工业职校副校长,免去其璜山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璜山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镇中校长职务;

周卫伟同志任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副书记,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岭北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委员,岭北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姚一林同志任暨阳初中党总支委员,暨阳初中副校长,免去其大唐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大唐初中校长职务;

何  攀同志任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党总支委员,实验初中副校长;

黄国栋同志任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党总支委员,实验初中副校长;

徐水平同志任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党支部委员,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副园长;

蒋望雷同志任暨阳街道暨阳小学校长,免去其暨阳街道新世纪小学校长职务;

孟国荣同志任暨阳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暨阳街道新世纪小学校长,免去其暨南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暨南小学校长职务;

黄镭光同志任陶朱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陶朱街道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陶朱初中校长,免去其店口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阮市初中校长职务;

俞淦同志任浣东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浣东街道中心学校副校长,浣东小学教育集团校长,兼浣东小学校长,免去其枫桥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枫桥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镇小校长职务;

傅佳瑜同志任暨南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暨南小学校长;

黄燮宇同志任暨南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王家井初中校长;

郑月奎同志任大唐街道大唐初中校长,免去其草塔初中校长职务;

楼仲威同志任大唐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草塔初中校长;

宣顺南同志任大唐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柱山小学校长,免去其应店街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应店街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镇小校长职务;

杨  刚同志任应店街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应店街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镇小校长;

卢朝霞同志任店口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免去其湄池初中校长职务;

吕  远同志任店口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湄池初中校长;

胡铁松同志任店口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阮市初中校长,免去其浬浦镇中心学校党支部委员,浬浦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镇中校长职务;

冯燎源同志任姚江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江藻初中校长,免去其安华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安华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镇中校长职务;

赵  娜同志任枫桥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王冕小学校长;

郦国忠同志任枫桥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洪绶小学校长;

王玲林同志任牌头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牌头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镇中校长;

刘依芸同志任安华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安华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镇中校长;

斯共鸣同志任岭北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岭北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免去宣清平同志五泄镇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委员,五泄镇中心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周雪锋同志陈宅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委员,陈宅镇中心学校校长,兼镇中校长职务;

免去韩  瑜同志技师学院·实验职校党委委员,技师学院·实验职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张晓燕同志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委员,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方成燕同志浣江幼儿园教育集团党总支委员,浣江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免去张  英同志暨阳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暨阳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钱  谞同志浣东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浣东街道中心学校副校长,浣东小学教育集团校长,兼浣东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杨亚云同志应店街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职务;

免去黄瑜瑜同志次坞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中心幼儿园园长职务;

免去边洁萍同志姚江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江藻初中校长职务;

免去王保东同志枫桥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枫桥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应乃金同志东白湖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东白湖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镇中校长职务;

何建勋、金铁强、何登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1年8月11日开始计算,其他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1年8月3日开始计算。

中共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