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1-144079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1-08-11
主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1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抢抓杭州都市圈能级提升机遇,我市提出实施“与杭同城”发展战略。道岭山脉位于诸暨北部,处于“与杭同城”最前沿,最高峰海拔509米,面积约40平方公里。道岭山西北与萧山交界,北侧的楼家桥遗址为商周与新石器时代诸暨地方文化的典型代表。遗址文化层距今约6700年,以遗存丰富、类型新颖、文化发达、保存完好为世人瞩目。道岭山瀑布群、红旗村风水埂千年古木林和有“水中大熊猫”之称的“桃花水母”等,更加证明了道岭山生态环境极佳。因此你们提出开发建设“道岭山森林公园”的建议,既能满足“与杭同城”的战略需要,又能为杭州、诸暨两地增加新的休闲旅游目的地,更能为建设中的临杭产业园职工提供休适的生活环境,还能为当地百姓增加收入。

综合来看,道岭山脉确实有一定自然生态自然景观和人文遗址条件,根据《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规定,道岭山也基本符合省级森林公园建设条件。但结合诸暨实际情况,建议暂缓申报建设省级森林公园,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次坞镇境内目前已有一个省级森林公园—杭坞山省级森林公园,要在一个镇内再审批一个,实际上不太现实。二是当前正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如果设立省级森林公园,势必要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这样不利于下一步进行开发建设。为此建议分步实施开发建设:

一是明确建设主体、编制建设规划。建议由次坞镇(或临杭产业园区)为建设责任主体,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实地调查、确定建设范围、牵头编制道岭山休闲旅游建设规划,为开发建设旅游道岭山休闲旅游打下基础。

二是落实建设项目、尽快组织实施。建议建设主体与旅游局、旅游投资集团等部门对接,先期开展生态游步道、瀑布景点等公园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相关项目,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通过几年的努力建设,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再申报省级森林公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会更大。

十分感谢你们对诸暨山水园林城市建设的关心支持,同时也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