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1-144108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公开日期: | 2021-08-11 |
主办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诸暨市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浙江诸暨香榧国家森林公园编有《诸暨香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09-2025)》(简称《总规》),于2009年申报国家森林公园之初制定,经原国家林业局报备后实施。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森林公园内存在着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相互制约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使保护和开发相辅相成,重新修改调整现有《总规》势在必然。为此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的前期工作:
一、森林公园界限规范合理调整。借助2020年全国范围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时机,我局主动与省林业局对接,根据赵家镇经济、社会发展及项目建设需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浙江诸暨香榧国家森林公园界限进行合理优化调整。等诸暨市自然保护地红线划定后,我局将根据此次调整后的森林公园界限,开展下一步《总规》区域划分、功能区划分等调整工作。
二、积极争取和落实《总规》修编资金。主要通过两个渠道落实:一是多次向省林业局申报《总规》修编资金,但因现有《总规》尚在规划编制期内,省林业局未予立项,今年我局将继续申报修编资金。二是积极同市财政会商落实修编资金,争取统筹将修编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三、多方征求和借鉴《总规》调整意见及经验。一是广泛征求属地镇村及当地村民的合理意见,形成初步调整意向;二是向上级部门及省内其他国家级森林公园学习和借鉴规划调整方面业务知识和经验,确保《总规》调整科学、合理;三是向林业专家征求香榧产业发展、古树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意见;四是向文旅、营销从业人员征求旅游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及景区营销方面的意见。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公园内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的根本依据,是公园管理与经营的科学指南,是公园长久有序健康发展的保证。下一步,我局将着力落实好修编资金,尽早按规范启动《总规》调整工作。
最后,感谢你对浙江诸暨香榧国家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