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印发!迅速了解新修订的《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1-09-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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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依法科学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自2021年8月23日起施行。
《预案》分为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九个部分,为我省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提供了操作范本。
《预案》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扑救作为基本原则贯穿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二是突出强调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历史使命。
三是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及周边省协调联动扑救工作机制。调动“长三角”及周边省份专业扑火队伍增援扑火时,按照相邻地区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协调。
四是进一步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将预警响应细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4个等级,并细化预警具体要求,增加了橙色、红色预警响应中的人工增雨措施,强化预防功能。
五是强化静止卫星林火监测功能。发挥我省静止卫星林火监测系统作用,全天候、全区域实施监测,体现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
六是增加早期处理内容。明确早期处理的工作职责、流程及应急处置措施,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七是进一步发挥我省航空救援体系建设优势。充分发挥航空救援飞机在森林灭火工作的尖兵作用,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增援扑火时,报省应急管理厅批准后实施。应急航空救援飞机视情加大巡护范围和频率。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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