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2/2021-151851 | 组配分类: | 财政决算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日期:2021-09-02 14:45: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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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3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4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4
四、名词解释.........................................................21
五、绩效评价(附件).................................................27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诸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起草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3、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
4、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5、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
6、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计划、建议;
7、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
8、负责全市基本建设、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
9、统筹全市对外开放工作;
10、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1、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12、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13、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
14、研究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市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
15、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16、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对口工作;
17、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8、综合协调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3,294.01万元,支出总计13,294.0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2,540.44万元,增长23.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资金及市级政策兑现奖补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294.0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03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030.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0.5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263.10万元,占收入合计9.5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29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4.99万元,占17.34%;项目支出10,989.03万元,占82.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30.91万元,支出总计12,030.91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2,618.97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资金及市级政策兑现奖补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30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8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资金及市级政策兑现奖补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30.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18.97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专项资金及市级政策兑现奖补项目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30.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44.99万元,占70.19%;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44万元,占2.35%;卫生健康(类)支出114.18万元,占0.95%;节能环保(类)支出27.14万元,占0.23%;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464.00万元,占12.1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00.00万元,占3.32%;住房保障(类)支出1,193.02万元,占9.9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91.39万元,占0.7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76万元,占0.1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05.8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3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85%,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57.81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企业军转干部和行政转企业人员慰问及补助,根据实际发放数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41.7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六保、六稳”专项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年初预算为669.50万元,支出决算为42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杭同城”实体办公项目部分预算指结转至下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按合同分期支付,指标结转至下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6.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符合条件及实际工作量方式核减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事业编制人员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266.10万元,支出决算为599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结构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1.67万元,支出决算为6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位离休干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实缴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89万元,支出决算为5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实缴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企业军转干部慰问费,根据实际发放数追加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企业军转干部慰问费、生活补助,根据实际发放数追加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企业军转干部、行政转企业人员慰问费,根据实际发放数追加预算。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0.25万元,支出决算为9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基数有调整,实缴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27万元,支出决算为2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基数有调整,实缴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项目资金拨付。
(1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程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项目资金拨付。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技术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项目资金拨付。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项目资金拨付。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项目资金拨付。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10.03万元,支出决算为28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有调整,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
(22)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享受住房补贴人员增加。
(23)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项目资金拨付。
(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5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兑现制度变更,结算方式调整。
(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物资事务(款)物资保管与保养(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资采购手续未全部完成,预算指标结转至下年。
(2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年初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38.3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冻猪肉储备经费结算方式调整。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下来的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4.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9万元,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安排正常。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4.3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占100.0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29万元,增长4.29%,主要原因与2019年相比基本相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安排正常。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99万元,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接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接待外商投资项目业主来诸考察,上级部门来我市调研指导,兄弟县市发改部门来我局交流以及与咨询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与交流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9团组,累计81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接待外商投资项目业主来诸考察,上级部门来我市调研指导,兄弟县市发改部门来我局交流以,与咨询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与交流等支出,接待39团组,81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29.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减变化;比2019年度减少7.15万元,下降5.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化。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发改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36个,共涉及资金5,30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服务业重大项目政策兑现(2019年度)”“光伏月补贴/光伏建设”等3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0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服务业重大项目政策兑现(2019年度)”“光伏月补贴/光伏建设”等2个项目经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基本完成项目预算目标,项目经费足额用于各项活动。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发改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对口支援重庆涪陵专项资金”及“应急生猪储备政策奖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对口支援重庆涪陵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设定依据较充分,目标明确、合理、完成及时;二是项目效益明显,资金支付审批规范,资金收支清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宣传力度不强;二是资金盘子不够,不宜做优做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项目质量,优化项目结构;二是精准扶贫,找准突破口。
项目名称 | 对口支援重庆涪陵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 实施单位 |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20 | 20 | 100.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0 | 20 | 20 | 100.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带动援建地区脱贫奔康 | 带动援建地区脱贫奔康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是否足额拨付援建资金 | 10 | 1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是否有完备政策依据、健全资金管理办法 | 10 | 10 | 10 | 10 | |||||
是否执行严格拨付流程 | 10 | 10 | 10 | 10 | ||||||
是否有明确援建项目 | 10 | 1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是否按时拨付援建资金 | 10 | 1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援建地区脱贫奔康 | 15 | 12 | 15 | 12 | 资金盘子主要起示范带动作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东西部协同发展 | 15 | 12 | 15 | 12 | 资金盘子主要起示范带动作用 | ||||
满意指标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收益单位的满意程度 | 10 | 1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6 | ||||||||
自评结论 | 优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应急生猪储备政策奖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落实储备数量、重量,确保猪肉市场应急供应;二是稳定猪肉市场有效供给和价格总体平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政府生产自给能力不足;二是预警机制和信息共享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定引导市场合理生产,调优生产力布局和结构,优化储备库布局;二是定期发布猪粮量价信息,及时发布涉猪政策和疫情信息,精准选择预警指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稳定猪肉市场有效供和价格总体平稳。
项目名称 | 应急生猪储备政策奖补 | |||||||||||
主管部门 |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 实施单位 |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30 | 30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0 | 30 | 30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猪肉供应市场稳定 | 猪肉价格整体下降,有效提供保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按照文件要求测算,落实储备数量 | 按要求落实1.5万头 | 1.5万头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确保储备猪重量达标 | 150斤/头 | 150斤/头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补贴发放到承储的生猪养殖场 | 验收合格 | 及时发放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扎实推进全市猪肉储备工作,确保猪肉市场应急供应 | 保障储备能力 | 保障储备能力 | 20 | 19 | ||||||
社会效益指标 | 在非正常情况下,增强短时间可供猪肉供应数量 | 保障供应能力 | 保障供应能力 | 30 | 29 | |||||||
总分 | 100 | 98 | ||||||||||
自评结论 | 优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市发改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服务业重大项目政策兑现(2019年度)”“光伏月补贴/光伏建设”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服务业重大项目政策兑现(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实际到位资金为2,003.31万元,执行数为2,003.31万元,资金使用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设定依据较充分,目标明确、合理、完成及时;二是项目效益明显,资金支付审批规范,资金收支清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定性还有一定的偏差,后虽经绍兴市发改委反馈确认后确定范围,但时间上有所延误;二是对项目投资额的认定范围没有详细细则,业主自持部分是否计算在可奖励的范围之内无明确规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对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定性作一明确;二、项目投资额的认定范围要有详细细则;三、对列入省、绍兴市级的服务业重大项目,根据列入的等级不同进行分档奖励;四、对所有涉及房产销售的服务业重大项目一律不予以奖励。
光伏月补贴/光伏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3,325.03万元,执行数为3,325.0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设定依据较充分,目标明确、合理、完成及时;二是项目效益明显,资金支付审批规范,资金收支清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分布式光伏月度补助项目享受补贴用户数量较多,供电部门提供的用户信息存在滞后性,用户一旦变更账户信息,就会存在数月收不到补贴的情况,直至供电部门将用户正确的信息报送至我局后才能正常进行发放;二是对光伏建设奖励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在覆盖面上还有待强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根据工作实际,细化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尽量利用线上联系、掌上对接的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与供电部门的联系,供电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及时更新拟享受光伏发电市级补助的用户信息。二、加强与镇乡(街道)的联系、沟通与协作,做好各镇乡(街道)光伏发电市级补助的培训工作,将光伏建设奖励相关政策告知镇乡(街道),便于政策的推广,提升覆盖面。同时各镇乡(街道)应积极配合,认真落实部署,确保光伏发电市级补助兑现工作圆满完成。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发展和改革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但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反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指反映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指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反映物价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指反映发展和改革部门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以外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3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3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技术改造支出(项)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支出。
36.自然资料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料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料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自然资料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0.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4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指反映行其他国家粮油储备支出。
4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指反映猪、牛、羊等肉类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4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五、绩效评价(附件)
市发改局在2020年度部门“服务业重大项目政策兑现(2019年度)”“光伏月补贴/光伏建设”的项目绩效评价。
附件1:
一、项目基本概况 | ||||||
项目负责人 | 王贤江 | 联系电话 | 0575-87979728 | |||
地 址 | 诸暨市陶朱南路8号 | 邮编 | 3118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5000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2003.31 | |||
市县财政及其他 | 市县财政及其他 | |||||
实际支出(万元) | 2003.31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万元) | ||||||
支出内容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服务业重大项目奖励 | 2003.31 | 2003.31 | ||||
合计 | 2003.31 | 2003.31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 实 际 | ||||
加大服务业重大项目及企业扶持力度工作,确保所有符合奖补条件的对象都能较快地享受到该项奖励,争取奖励对象政策奖补兑现率达到100%。 | 按要求完成奖补兑现工作,及时发放奖励。 | |||||
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
目标设定情况 | 依据的充分性 | 5 | 5 | |||
目标明确度 | 5 | 5 | ||||
目标设置合理性 | 5 | 5 | ||||
目标完成程度 | 工作有效开展 | 5 | 5 | |||
项目完成的及时性 | 5 | 5 | ||||
组织管理水平 | 管理制度保障 | 5 | 5 | |||
机构设置保障 | 5 | 5 | ||||
项目效益指标 | 岗位职责落实率 | 5 | 5 | |||
群众满意度 | 10 | 8 | ||||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 50 | 48 |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到位率 | 5 | 5 | |||
实际支出情况 | 支付的及时性 | 5 | 5 | |||
支出的相符性 | 5 | 5 | ||||
支出的合规性 | 5 | 5 | ||||
资金使用率 | 5 | 5 | ||||
财务管理状况 | 制度的健全性 | 10 | 9 | |||
管理的有效性 | 10 | 10 | ||||
会计信息质量 | 5 | 5 | ||||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 50 | 49 | ||||
综合得分 | 业务指标得分+财务指标得分 | 100 | 97 | |||
评价等次 | 优 |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为了客观地反映、评价2019年度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重大项目奖励的使用情况,根据诸财绩效〔2019〕78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由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成立经济动态监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小组,评价小组于2021年4月对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重大项目奖励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通过评价小组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并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及面访、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按照评分标准对每项指标评议打分,最终形成评价等次,同时梳理总结了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相应地提出了一些意见与建议,以求改进。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概况
(1)立项依据
《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三十条》(市委办〔2019〕95号)和《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三十条实施细则》(诸政办发〔2019〕23号)、《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兑现工作实施细则》(诸政办发〔2019〕33号)文件依据。
(2)项目内容和用途
为更好地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破解实体经济发展难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服务业重大项目及企业扶持力度。对列入市级及以上的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不含政府性项目、房地产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投入)给予5%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绩效目标
全面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奖补工作,确保所有符合奖补条件的对象都能较快地享受到该项补贴,争取补贴对象政策奖补兑现率达到100%。
2、项目执行概况
(1)项目完成情况
各镇乡(街道)在接到申报通知后立即组织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申报,市级财政在7月前兑现到位。
(2)资金落实及实际支出情况
服务业重大项目奖励预算资金2,003.31万元,已全部发放,实际支出资金2,003.3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条件符合受补助率达100%。
(3)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高质量开展针对我市服务业重大项目补助政策宣传工作,提供省级、绍兴市级我市重大项目名录,各镇乡(街道)将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汇总后报我局,在我局审核无误后及时将市财政补助资金准确及时拨付到位。
(4)财务管理状况
服务业重大项目奖励有健全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严格的审批程序,有效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项目资金的会计信息数据准确,资料真实完整。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
1、项目决策
根据《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三十条》(市委办〔2019〕95号)和《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三十条实施细则》(诸政办发〔2019〕23号)、《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兑现工作实施细则》(诸政办发〔2019〕33号)等文件精神,对列入市级及以上的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不含政府性项目、房地产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投入)给予5%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项目管理
资金拨付程序完备。服务业重大项目奖励根据镇乡(街道)上报情况进行材料审核,征求有部门意见后进行拨付。
3、项目效果
完成绩效目标,使全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得到政策支持,奖补率达100%。
(二)评价结论
服务业重大项目市级补助项目设定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基本明确、合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及时,支付审批程序规范,符合奖补条件的用户100%收到补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访群众满意度较高。经评定,该项目绩效的评价综合得分为97分,绩效评定等级为优。
三、存在问题
根据评价小组对取得的资料及其他形式调查的分析,服务业重大项目奖励尚存在以下问题:
1、对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定性还有一定的偏差,后虽经绍兴市发改委反馈确认后确定范围,但时间上有所延误;
2、对项目投资额的认定范围没有详细细则,业主自持部分是否计算在可奖励的范围之内无明确规定。
四、建议
根据工作实际,对服务业重大项目奖励政策提出以下建议:
1、对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定性明确;
2、项目投资额的认定范围要有详细细则;
3、对列入省、绍兴市级的服务业重大项目,根据列入的等级不同进行分档奖励;
4、对所有涉及房产销售的服务业重大项目一律不予以奖励。
附件2:
一、项目基本概况 | |||||||||
项目负责人 | 冯铁锋 | 联系电话 | 0575-88115273 | ||||||
地 址 | 诸暨市陶朱南路8号 | 邮编 | 3118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3500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3325.03 | ||||||
市县财政及其他 | 市县财政及其他 | ||||||||
实际支出(万元) | 3325.03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万元) | |||||||||
支出内容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分布式光伏月度补助 | 3000.03 | 3000.03 | |||||||
光伏建设奖励 | 325.00 | 325.00 | |||||||
合计 | 3325.03 | 3325.03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 实 际 | |||||||
全面推进光伏月度补贴、光伏建设奖补工作,确保所有符合奖补条件的对象都能较快地享受到该项补贴,争取补贴对象政策奖补兑现率达到100%。 | 按要求完成奖补兑现工作,及时发放补贴。 | ||||||||
基本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
目标设定情况 | 依据的充分性 | 5 | 5 | ||||||
目标明确度 | 5 | 5 | |||||||
目标设置合理性 | 5 | 5 | |||||||
目标完成程度 | 工作有效开展 | 5 | 5 | ||||||
项目完成的及时性 | 5 | 5 | |||||||
组织管理水平 | 管理制度保障 | 5 | 5 | ||||||
机构设置保障 | 5 | 5 | |||||||
项目效益指标 | 岗位职责落实率 | 5 | 5 | ||||||
群众满意度 | 10 | 8 | |||||||
业务指标得分小计 | 50 | 48 |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到位率 | 5 | 5 | ||||||
实际支出情况 | 支付的及时性 | 5 | 4 | ||||||
支出的相符性 | 5 | 5 | |||||||
支出的合规性 | 5 | 5 | |||||||
资金使用率 | 5 | 5 | |||||||
财务管理状况 | 制度的健全性 | 10 | 9 | ||||||
管理的有效性 | 10 | 10 | |||||||
会计信息质量 | 5 | 5 | |||||||
财务指标得分小计 | 50 | 48 | |||||||
综合得分 | 业务指标得分+财务指标得分 | 100 | 96 | ||||||
评价等次 | 优 |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为了客观地反映、评价2019年度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光伏发电月补贴、光伏建设市级补助的使用情况,根据诸财绩效〔2019〕78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由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成立经济动态监测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小组,评价小组于2021年4月对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光伏发电月补贴、光伏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通过评价小组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并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及面访、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按照评分标准对每项指标评议打分,最终形成评价等次,同时梳理总结了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相应地提出了一些意见与建议,以求改进。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概况
(1)立项依据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电力局转发<关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发电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绍市发改能通〔2018〕35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诸政发〔2014〕43号)、《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18〕22号)等文件依据。
(2)项目内容和用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鼓励绿色安全制造,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和产业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优化我市各行各业能源消费结构,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绩效目标
全面推进光伏发电月补贴、光伏建设奖补工作,确保所有符合奖补条件的对象都能较快地享受到该项补贴,争取补贴对象政策奖补兑现率达到100%。
2、项目执行概况
(1)项目完成情况
光伏月补贴、光伏建设市级补助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分布式光伏月度补助与光伏建设。
分布式光伏月度补助:供电部门每月中旬抄表后将奖补名单报送至发改局,奖补资金次月底前兑现完成。
光伏建设:各镇乡(街道)在接到申报通知后立即组织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申报,市级财政在12月前兑现到位。
(2)资金落实及实际支出情况
2020年1-12月分布式光伏月度补助预算资金3,000.03万元,已全部发放,根据全市实际参保情况,实际支出资金3,000.0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条件符合受补助率达100%。
光伏建设奖励预算资金325.00万元,已全部发放,实际支出资金325.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条件符合受补助率达100%。
(3)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高质量开展针对我市光伏发电、光伏建设市级补助政策宣传工作。分布式光伏月度补助要加强与供电部门联系,实时更新用户名单,光伏建设,各镇乡(街道)将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汇总后报我局,在我局审核无误后及时将市财政补助资金准确及时拨付到位。
(4)财务管理状况
光伏发电月补、光伏建设奖励有健全的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严格的审批程序,有效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项目资金的会计信息数据准确,资料真实完整。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
1、项目决策
分布式光伏月度补助:按照《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电力局转发<关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发电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绍市发改能通〔2018〕35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诸政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诸暨市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规定,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市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光伏建设:按照《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18〕22号)文件要求:支持企业(单位)提供屋顶、场地等建设光伏发电,按装机容量每MW每年补贴5万元。
2、项目管理
资金拨付程序完备。分布式光伏月度补助根据供电部门提供的全市光伏用户每月发电量实际情况进行市级补助申报,经核实后一次性拨付资金。光伏建设奖励根据镇乡(街道)上报情况进行材料审核,征求有部门意见后进行拨付。
3、项目效果
完成绩效目标,使全市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得到政策支持,奖补率达100%。
(二)评价结论
光伏发电月补、光伏建设市级补助项目设定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基本明确、合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及时,支付审批程序规范,符合奖补条件的用户100%收到补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访群众满意度较高。经评定,该项目绩效的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绩效评定等级为优。
三、存在问题
根据评价小组对取得的资料及其他形式调查的分析光伏发电市级补助尚存在以下问题:
分布式光伏月度补助项目享受补贴用户数量较多,供电部门提供的用户信息存在滞后性,用户一旦变更账户信息,就会存在数月收不到补贴的情况,直至供电部门将用户正确的信息报送至我局后才能正常进行发放。
对光伏建设奖励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在覆盖面上还有待强化。
四、建议
根据工作实际,细化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尽量利用线上联系、掌上对接的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与供电部门的联系,供电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及时更新拟享受光伏发电市级补助的用户信息。加强与镇乡(街道)的联系、沟通与协作,做好各镇乡(街道)光伏发电市级补助的培训工作,将光伏建设奖励相关政策告知镇乡(街道),便于政策的推广,提升覆盖面。同时各镇乡(街道)应积极配合,认真落实部署,确保光伏发电市级补助兑现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