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2021-09-03 14: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7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3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诸暨市惠惠水产经营部经营的蛏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惠惠水产经营部经营的蛏子,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08月03日向诸暨市惠惠水产经营部直接送达了编号SPAS20210012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诸暨市孙广彪水产经营部经营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孙广彪水产经营部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08月03日向诸暨市孙广彪水产经营部直接送达了编号SPAS20210015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诸暨市枫桥洪其副食品店经营的萝卜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枫桥洪其副食品店经营的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08月10日向诸暨市枫桥洪其副食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SPCL20210002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