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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国资办) 公开日期: 2022-01-18

2021年诸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2-01-18 16: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本年报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诸暨市财政局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中央、浙江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积极完善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财政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全方位、多维度公开政府信息。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条,行政规范性文件3支、部门文件3支、政策解读4支。同时,主动公开市直部门预决算信息及政府债务相关信息,预决算公开涉及全市175个预算单位和87个部门所属单位,顺利通过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

(二)认真规范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于2021年11月制定《诸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办理制度》,来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我局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后台收到的群众反映问题,加强跟踪督办,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做好办理反馈。全年共收到并受理群众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件5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抓实抓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我局积极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郭伟锋局长任组长,戚俏新、杨列伟、斯巍、朱向前等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主任由杨列伟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审核。我局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对信息公开进行研究指导,保证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依托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诸暨发布”公众号、“西施眼”APP等融媒体,深入开展各项财政业务动态和相关政策宣传。

2021年7月,我局以财政部预决算公开检查为契机,结合财政职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栏目,将原有模块整改、优化为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财政收支、政府债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七大模块,确保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化。

(五)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制定了《诸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包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的各个环节作了具体规定。该项制度严格规范本局信息公开程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举报调查行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8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随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的不断提升,各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要加强,各科室之间的交流配合意识有待提升。

二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精确化、明细化,对政策、时限、内容等口径的把握要求更加严格,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是政务公开风格与方式较为官方,部分专业领域信息的公开不够贴近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不够通俗易懂。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内容收集力度、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各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严格贯彻落实新《条例》政务公开要求,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完整公开、有效公开。

二是加强新修订《条例》学习,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积极开展新《条例》宣讲、培训,严格贯彻落实新《条例》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内容审核。公开内容要贴近老百姓的生活,语言要朴实,通俗易懂。要深入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