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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大唐街道 公开日期: 2022-01-20

2021年诸暨市大唐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5: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大唐街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我街道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全年主动公开信息81条,做到了政府信息传递到位、政务服务便捷高效、政策解读通俗易懂、群众关切及时回应。

(一)主动公开情况

扎实推进本年度重点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街道各行政机关权力配置信息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信息。二是加强各类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公开民生类信息30余条,为群众查询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标准和程序,让服务对象动态掌握审批和服务事项进展。三是继续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和实施、房屋征迁土地征收、公共资源交易和政预决算等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条,房屋征迁土地征收信息8条,建设规划信息14条,财政资金信息4条。

持续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全面做好经济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发布省、市、街道出台的一系列为企业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措施和解读信息条,让惠民政策直达市场、直达基层、直达群众。切实加强农村政策解读。发布房屋土地类政策信息2条,对重要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和依据、起草过程等作出多角度、全方位的解释和说明,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印发《大唐街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发挥互联网+政务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16件,其中房屋征迁土地征收领域15件,建设规划领域5件,教育卫生领域2件,户籍管理领域6件,其他领域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保密性审查工作。要求发文分管领导做好公开与涉密信息的鉴别,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三是对重大建设项目进展信息进行全链条管理、全生命周期公开。四是常态化开展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全年未出现公民隐私信息泄露现象。

(四)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栏目板块。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的信息完善工作,形成规范统一的目录编制、信息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和监督保障体系。同时,利用诸暨发布微博、诸暨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公众“一站式”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目前,已形成以政府网站为主、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互融合的多元化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机关干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政府信息的定义、工作制度、公开的主体和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针对实际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收集意见建议。二是强化督查整改。采取第三方机构测评、专项测评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测评等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考核工作。按照市府办季度通报测评考核结果,整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加强责任落实,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街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考评事项,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1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1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2

0

0

3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本级政策解读信息量仍然偏少,部分职能办未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履行好部门负责人第一解读人职责,缺少负责人解读信息或负责人解读信息发布不规范,未体现负责人姓名、职位等信息。解读方式仍以文字解读为主,解读方式较单一,音频、视频、图片等形式的政策解读信息较少,政策解读效果仍需加强。

二是部分职能办重视不够。部分职能办(中心)未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来抓,信息发布主动性不强,此外,职能办人员变动频繁,政务公开工作交接时,新信息联络员未能掌握信息公开要点,政务公开工作质量随信息员变动影响较大。

三是依申请公开配合不协调。“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工作中存在职能办和职能办配合不到位,相互推诿,材料提供不及时等问题。

为此,街道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认识上再提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提升政府履职能力的需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工作上再主动。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收集、梳理相关信息,及时对外发布。

三是配合上再密切。依申请公开交办件,要在规定时间提供答复意见,及时反馈。始终坚持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权力阳光运行、畅通政令渠道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


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