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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2-01-24

2021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0: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各项重点任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政策文件等政府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准确发布疫情信息。针对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局门户网站发挥主渠道公开作用,发布新冠肺炎疫情动态信息,及时公开咨询热线、定点医院、核酸检测机构等群众关切热点。采取专题访谈、政策解读等形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全面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利用多种途径向社会公众、特定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健康教育,内容涵盖新冠肺炎防治基本知识及戴口罩、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等,加强与大众媒体合作,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是拓宽解读渠道增强解读质效。在发布文字解读信息的同时,运用图解图表、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宣讲”。2021年,我局主要负责人署名解读重要政策文件1次,发布文字解读1篇,图解1篇,进一步提升了政策解读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是主动发布规范性文件。2021年,我局共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已主动公开,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图解等。

  五是及时更新机构信息和人员招聘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局领导、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信息。及时发布人事任免、人员招聘等信息。

  六是加强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政务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信息。规范编制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部门决算,并及时在局网站公开。

  七是规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2021年,我局共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其中,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7件,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保持在100%,并按照规定在局门户网站将建议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同步公开,公开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局共办理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网络申请1件。无复议和诉讼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和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的通知》要求,以群众关心、社会敏感、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在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网络舆情136次。

  (四)平台建设方面。

  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了解卫生健康工作政务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参与“越阳光”政务公开提升月活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科室年度绩效考核,与科室评先评优挂钩。要求产生政务信息的职能科室和下属单位各司其职,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审核、发布各类信息。局办公室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公开事项落实到位。2021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围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改革攻坚,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多种形式规范解读政策。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查、发布等工作流程,加强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管理,规范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