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1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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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暨诺科技有限公司因“信用浙江”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向诸暨市公安局申请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均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诸暨市公安局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确认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浙江暨诺科技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向诸暨市公安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87989579
诸暨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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