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3/2022-150324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公开日期: | 2022-10-22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徐菊飞、孙东起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管理水平的提案(第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企业是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企业在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是“枫桥经验”的重要部分,企业通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小事不出班组、大事不出车间、难事不出工厂”,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以“枫桥式”企业为目标,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公会组织建设,将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纳入企业内部综合治理平台,解决与企业治理经验相关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诸暨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始终坚持把基层治理的优势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优势结合起来,以民营企业家为主的新社会阶层已成为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事实上,我市的一些先行企业早已着手探索将“枫桥经验”这一法宝应用于企业的管理实践当中,并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996年,富润控股集团推出了《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把“枫桥经验”贯穿到企业治理、企业文化的全过程,成为企业的基本法。施行25年来,《条例》与时俱进,先后作了九次修订,修改达150多处。如今,已从最初促进企业稳定和谐的基本制度,逐步提升为涵盖党建、文化、思想、公益等的综合治理模式,成为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载体,真正做到“小事不出车间,大事不出集团,矛盾尽可能不上交政府”,并于2014年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9年,富润控股集团还成立了“枫桥经验”与企业治理研究所,把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企业治理标准作为进一步的研究方向,致力打造“枫桥经验”企业版。去年富润以上市公司公告形式,发布“枫桥经验”与企业治理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参考委员的提案,会同政法委、总工会、枫桥经验研究院、供电局等单位继续做好“枫桥经验”与企业管理的结合文章,编制好《电网企业践行“枫桥经验”制度汇编》,制定枫桥式企业创建的标准,努力为企业践行“枫桥经验”提供经验、做法和评价标准。通过鼓励企业主动申报创建枫桥式企业,推动枫桥经验在企业治理层面的不断深化。同时,聚焦委员们提出的构建“依靠员工办企业,办好企业为员工”良性循环这一目标,切实发挥好企业工会这一基层组织的作用。一是引导企业和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推动将枫桥经验纳入劳动合同内容,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并做好常态化监督检查,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助力企业和谐稳定。二是开展工会法律宣传。将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等内容作为重点,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开展法律课堂进企业、进车间活动,普及劳动法律知识。结合就业推广、送温暖服务等推进基层普法。三是提供维权服务保障。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会工作室”职能完善,积极发挥工会在调解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我们将强化“大治理”的理念,把“枫桥经验”的理念、方法、作风运用到民营企业参与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全力推动县域治理方式转化、重心转移、格局转变,助力我市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诸暨特色的县域治理现代化路子。
附件:诸经信〔2022〕49号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pdf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