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单号为330601221026884873591的浙江友谊新材料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已批准
2022-10-2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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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办件单号为330601221026884873591的浙江友谊新材料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于2022年10月27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内容
(一)转入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友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D2375]。
通讯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建工路6号。
(二)转出单位
单位名称: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辐证[00042]。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坊。
(三)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2枚Cs-137放射源(活度为5.55E+8Bq)
(四)许可有效期为六个月。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