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家有电动自行车的注意了!明年1月1日起,这类车不得上路行驶

2022-11-14 10: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如果继续违法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处以300-5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被没收车辆。2020年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立法两年来,诸暨交警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查严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工作,通过“财政补一点”“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多措施策,提前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

今年以来,诸暨交警依托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加大对违法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的查扣力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入辖区所有电动车销售点,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加装拼装、销售劣质蓄电池、违规充停等行为。同时还主动对接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专班,会同各乡镇(街道)、电动车经销商、保险公司等单位开展“非标电动车淘汰置换”活动。

关于电动车淘汰置换的相关政策

蜀黍针对群众较为关注的

几个要点与重点

再次汇总整合

大家要仔细看哦

1、哪种车辆要淘汰置换?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车牌为防盗备案牌(绿色),如果您的车悬挂这样的车牌就需要淘汰置换了。

2、如何置换?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端搜索“浙江e行在线”,登录进入。

登录后,大家可以看到关于不同车型、电池的回收价格、附近的淘汰置换代办点等内容。

关于淘汰置换流程,广大车主朋友们只需要带上淘汰车辆和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前往指定的回收代办点进行置换。为方便群众办理,截至目前,我市共设置了220个回收代办点,实现23个镇乡街道全覆盖,全市大多正规商家都有回收代办资格。具体淘汰置换点可在“浙江e行在线”中实时查看。
3、淘汰后可以置换哪种车?*新国标电动车(小黄牌):无需驾驶证、建议投保、可带1名12周岁以下儿童,可去车管所、大唐中队、枫桥中队、店口中队以及97家社会上牌点上牌。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或不准备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员可以选择这类车型。*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蓝牌):需要D/E/F驾驶证、不得带人。*电动两轮摩托车(黄牌):需要D/E驾驶证、可带1名12周岁以上人员。如果有摩托车驾驶证或者准备考取驾驶证的人员,可以选择这类车型。☞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以及电动两轮摩托车都无脚踏功能,都需要投保,而且有13年使用年限,第2、4、5年可申领免检,第六年需上线检测,后每年上线检测1次。可去车管所、店口中队、枫桥中队、次坞中队、山下湖中队、大唐中队、牌头中队、浬浦(璜山派出所)中队办理上牌。
4、电动摩托车考驾驶证?3种类型的二轮电动车,只有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不用驾驶证的,满16周岁就可骑行,其他2种(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属于摩托车是机动车,需要摩托车驾驶证!摩托车驾驶证有D、E、F证。D证准驾车型:普通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E证准驾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F证准驾车型:轻便摩托车☞特别要注意的是汽车驾驶证(A、B、C证)与摩托车驾驶证(D、E、F)不通用,不能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需要增驾摩托车驾驶证。

诸暨交警提醒各位电动自行车车主
新车早一点置换

行车多一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