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2-15094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1-11
文号: 诸政发〔2022〕24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暨市开展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11- 14 15: 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诸暨市开展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诸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诸暨市开展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绍兴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全面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0〕46号)《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持续深化绍兴市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革弊鼎新与传承发展并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参与作用,着力深化移风易俗,传承发扬优秀婚姻家庭文化,遏制不正之风和陈规陋习,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观和喜事新办、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建设幸福婚姻家庭,有力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积极打造有爱之城”为总目标。力争到2024年底,将我市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建成为“三地一中心”(爱情升华见证地、婚姻矛盾调释地、婚俗文化宣传地,婚俗改革发展促进中心),将婚姻家庭辅导网络延展至镇乡(街道)、村(社区),高价彩礼、高额随礼、高标婚礼和盲目攀比、大操大办、庸俗婚闹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重感情、重领证,轻婚宴”的新时代婚嫁观念全面形成,家风家教培育传承形成较好格局,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探索党建引领“新路子”,推进婚改工作畅运行。探索“党建+婚俗改革”新思路、新模式和新举措,确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婚俗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步压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驻村指导员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稳步有力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二)开辟创新实践“新阵地”,保障婚改工作稳落地。高水平建设我市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成为不断提升全市婚姻家庭幸福的“动力源”。抓好“五个一批”工作:优选一批婚俗改革示范镇乡(街道)、村(社区);打造一批户外集体婚礼基地;挂牌一批“婚事新办家宴中心”;授牌一批践行婚俗改革“先锋企业”;遴选一批家风家教“传承教育基地”。实现“婚姻家事会客厅”镇乡(街道)全覆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村(社区)全辐射。试点期间,持续开展宣传、集体婚礼、婚俗改革文化下乡等活动,营造婚俗改革浓厚氛围。

(三)构建婚姻辅导“新网络”,实现辅导服务全域达。将婚姻家庭辅导融入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设计,除高水平打造婚前辅导区(室)、离婚辅导区(室)外,在婚俗文化展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区等各个场所设置针对不同对象的“能看、能听、能感、能互动”的婚姻家庭沉浸式体验设施,使进入婚姻登记机关的不同人群都有“爱的收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婚姻危机干预和离婚调解等服务。大力推广“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提供婚前教育云课堂、在线婚姻辅导、线下预约等服务,打造数字化辅导新场景。在镇乡(街道)设立“婚姻家事会客厅”,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婚姻家庭疗养室”,努力实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域辐射。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婚姻家庭辅导员培训,为辅导网络储备专业人才。招募婚姻家庭“专家讲师团”,在掌上平台开设“幸福婚姻课堂”,到村(社区)开展夫妻相处之道、婚姻法律宣讲活动,做好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共享法庭”,实现法律咨询、调解指导、纠纷化解、在线诉讼等业务需求即时通。依托新媒体开设婚姻家庭辅导专栏,增强婚姻家庭责任感。

(四)倡导婚喜嫁娶“新风尚”,推动婚俗清风满城享。在市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俗文化展厅,在镇乡(街道)、村(社区)设置宣传栏,宣传发扬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建立特邀颁证制度,特邀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的地方领导、“两代表一委员”、道德模范、金婚夫妇等为新人颁发结婚证。市、镇乡(街道)每年各至少举办1场具有当地特色的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加大优秀婚嫁服务侧供给,宣扬鼓励“爱情公交”“电车婚队”“平价婚宴”等文明节俭婚庆方式。倡议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婚宴服务队,明确服务承诺和收费标准,防止盲目攀比和大操大办。将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简办写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加强婚庆餐饮行业监管,向酒店餐饮、家宴中心发倡议书,推行健康实惠的平价喜餐。向新婚群体发放《婚事简办倡议书》,倡议办酒不铺张、彩礼不攀比。发布彩礼、随礼、喜宴等鼓励性封顶标准,提倡“礼轻情重”。把婚俗改革的意义、要求、制度和纪律等,宣传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开展对高价彩礼、高额随礼、高标婚礼和盲目攀比、大操大办、庸俗婚闹等婚嫁陋习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喜事报备制度,带头摒弃不文明的婚庆行为。

(五)选树家风家教“新典型”,营造传承践行好氛围。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小区文化驿站、“1963法润直播”等线上、线下阵地,开展优秀家风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各镇乡(街道)要充分挖掘培育地方特色家训、耕读传家文化,打造家风家教“传承教育基地”。以村(社区)为平台,着眼现代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组织文明家风交流、展示和家训家规评选活动,对入选的优秀家风进行宣讲推广。引导全市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城市社区培育家风志愿者,持续宣传和推进家风。培育表彰“模范新人”“文明家庭”“好婆媳”、践行婚俗改革“先锋企业”“优秀社会组织”等先进典型,带动风气向上向善,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1月)

拟订试点工作方案,召开诸暨市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议,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婚俗改革工作,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2月-2024年6月)

全面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格局。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婚俗改革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对正面典型及时褒扬,对大操大办的反面典型、违规事件予以曝光和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

总结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婚俗改革成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诸暨市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各相关市级部门、单位要成立婚俗改革工作相应组织,各镇乡(街道)要以村(社区)为单位明确婚俗改革、婚事新办标准,并纳入《村规民约》或《社区公约》。

(二)明确职责分工。婚俗改革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制定本单位推进婚俗改革实施方案,各镇乡(街道)要细化制定推进措施,做到各司其职(附件2),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态势。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评细则,对各部门、镇乡(街道)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定期考评,每年底对婚俗改革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镇乡(街道)要把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对村(社区)的工作考核,压实村(社区)主体责任。

附件:1.诸暨市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诸暨市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附件1

诸暨市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益峰  

副组长:傅海康(市府办)

何浩明(市委组织部)

王明丽(市委宣传部)

孙一江(市民政局)     

成  员:何炯珉(市人民法院)

沈宝伟(市教育体育局)

宋仕龙(市公安局)

洪一爆(市民政局)

赵志万(市司法局)

杨列伟(市财政局)

应仲九(市人力社保局)

赵  坚(市农业农村局)

周益锋(市商务局)

张  琪(市文广旅游局)

章燕丽(市卫生健康局)

詹  飞(市市场监管局)

倪  钰(市融媒体中心)

王钢锋(市建设集团)

吴旭东(市总工会)

王  俐(市妇联)

赵圣奇(团市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洪一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诸暨市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扎实推进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一、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与省、绍兴市对接联系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和资料报送工作。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二、市委组织部:全面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事自查自纠工作,组织签订党员干部廉洁操办婚宴事宜承诺书等。

三、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婚俗改革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对正面典型及时褒扬,对违规事件及时曝光,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治理高价彩礼、高额随礼、高标婚礼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到文明新实践、文明村镇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指导相关部门授牌践行婚俗改革“先锋企业”“优秀社会组织”等。

四、市人民法院:完善“共享法庭”建设,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指导、纠纷化解、在线诉讼服务。

五、市教育体育局:通过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相关课程和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了解我国的人口国情,普及青春期健康教育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健能力和家庭责任感,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六、市公安局:依法处理骗婚、庸俗婚闹和因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引起的矛盾纠纷及违法行为。

七、市民政局:牵头搭建婚俗改革试点平台,积极打造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构建完善婚姻家庭辅导网络。建立特邀颁证制度。组织市级集体婚礼。做好婚姻家庭辅导员培训工作。指导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组织开展婚俗改革示范镇乡(街道)、村(社区)等婚俗改革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推广总结婚俗改革经验做法。指导各镇乡(街道)建设家风家教传承教育基地、婚事新办家宴中心、婚俗改革文化墙、宣传栏等新地标。

八、市司法局:宣传普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有需要的婚姻当事人开展婚前法律咨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服务。邀请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志愿者加入“婚姻家庭专家讲师团”,进行婚姻领域普法活动。

九、市财政局:做好婚俗改革试点资金保障工作。

十、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婚姻家庭辅导员培训。

十一、市农业农村局:将婚事新办简办、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内容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

十二、市商务局:引导酒店、餐饮企业参与婚俗改革工作,倡议推行健康实惠的平价喜餐,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与市民政局联合开展践行婚俗改革“先锋企业”授牌。

十三、市文广旅游局:通过婚俗改革节目演出、电影放映和文化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为婚俗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精神文化支撑。协调特色景区打造户外集体婚礼基地。

十四、市卫生健康局:开展生育咨询服务工作,开展优生优育、妇幼保健咨询服务。

十五、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酒店婚宴酒席食品安全监管;查处婚庆市场领域虚假宣传、价格违法等违法行为;配合市文明办做好农村家宴婚俗宣传等相关工作。

十六、市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做好相关工作和优秀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开设移风易俗专栏,大力宣传婚俗改革工作,营造婚事新办的社会氛围。

十七、市建设集团:探索开设“爱情公交”“电车婚队”,为有需求的新婚夫妻提供新式简约接亲服务。

十八、市总工会:引导职工举办文明节俭的婚礼。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企业活动。

十九、团市委:通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婚俗改革中,引导广大青年做到适龄结婚、婚事新办,抵制高价彩礼、高价随礼、高标婚宴和低俗婚闹等行为。

二十、市妇联:与市民政局联合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牵头组织婚姻家庭教育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结合基层妇女工作,组织妇女积极参与婚俗改革活动,与“最美家庭”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树立文明婚育新风尚。邀请金婚夫妇、最美家庭参与特邀颁证活动。组织开展家风家教“传承教育基地”遴选工作。

二十一、各镇乡(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将婚俗改革相关内容纳入对村(社区)的考核。强化宣传氛围,采取悬挂婚俗改革宣传标语、制作展牌,印发宣传单、倡议书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婚俗文明新风尚。把有适龄婚嫁青年的家庭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拒绝高价彩礼婚前承诺活动。将文明婚俗纳入村规民约或社区公约。坚持婚事新办,坚决摒弃因婚借贷、哄抬彩礼和低俗闹婚现象。健全红白理事会,全面监督移风易俗工作落实。按要求设立运行“婚姻家事会客厅”“婚姻家庭疗诊室”。做好婚俗改革示范镇乡(街道)、村(社区)建设;打造家风家教“传承教育基地”等。


【全文下载】24 关于印发《诸暨市开展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