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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发现1例省外输入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2022-11-23 15: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发布

2022年11月21日23时52分,接核酸检测基地报告,绍诸高速安华出口“落地检”一混管(1:3)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可疑阳性。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迅速进行流调溯源,并开展重点人员、场所的排查和临时管控等处置工作。经初步流调,紧急单管单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认省外返诸人员赵某增为阳性感染者,前7日内无我市活动轨迹,目前已闭环转运至绍兴市定点医院。现将该人员在我市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1日17时42分-17时50分

到达绍诸高速安华收费站,在高速出口进行核酸“落地检”采样

11月21日18时29分-19时46分

到达大唐街道裴勇废品收购站装货

11月21日19时55分

到达大唐街道柱山金家丰林煤厂处过磅

11月21日19时57分-20时54分

在中国石化(碧辟诸暨大唐第二加油站)附近路边盖篷布

11月21日21时22分-11月22日2时40分

在S43高速次坞服务区(杭州方向)休息,期间未下车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刻向所在村(社区)、所属单位、所住酒店报告,做好自我防护,并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近日河北省疫情形势复杂,该省来浙返浙人员中已检出多例阳性感染者。为筑牢“外防输入”屏障,请7天内有河北省旅居史的在诸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所属单位、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并按照“三天一检”要求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日常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场所码”。

省外来诸返诸人员应扫描“绍兴防疫平台”二维码(见下方图片)主动提前申报,到诸后按照要求落实“落地检”、“三天三检”和“三不”(核酸“落地检”阴性结果未出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后续按照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各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小门”管控,提醒扫“场所码”,并落实“一码三查”,共筑防疫屏障。

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