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2-15114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浣东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6-07
文号: 浣办〔2022〕16号 文件登记号: DZJD99C-2022-0001
有效性: 失效

【补公开】2022年浣东街道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11-25 11: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浣东街道
政策解读

根据诸暨市教体局《关于2022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浣东街道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实际, 坚持“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公民同招、住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班额控制、免试入园”等招生原则,特制定2022年浣东街道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健康体检合格的适龄幼儿。

二、网上报名时间

集中网上报名登记系统开放时段:2022年6月7日9:00—6月13日24:00。

报名登记系统补报开放时段:2022年6月18日9:00—6月19日24:00。

三、招生程序

(一)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

幼儿园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咨询电话

负责    老师

和济幼儿园(公)

125

0575-89000305

钟老师

双桥幼儿园(公)

50

0575-89094471

周老师

五一中心村幼儿园(公)

25

0575-87590727

黄老师

盛兆坞中心村幼儿园(公)

25

0575-89093572

徐老师

泰南中心村幼儿园(公)

25

0575-89000184

姚老师

汤家店中心村幼儿园(公)

25

0575-89093582

陈老师

朝阳幼儿园(民)

150

0575-87109789

郭老师

弘德幼儿园(普惠民)

60

0575-87263986

蔡老师

三之三幼儿园(民)

90

0575-87367868

叶老师

荣怀幼儿园(民)

120

0575-87917557

袁老师

浣东街道中心学校咨询电话:0575-87595327(何老师)

(二)网上报名登记

1.申请入园幼儿父母(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浙里办 APP”,按照提示完成报名(详见附件 2 网上报名流程图)。有问题的可咨询对应幼儿园。

2.家长根据户籍、房产等实际情况以及入读意愿有选择性地依次排序填报 1-4 个志愿,其中公办幼儿园最多不超过2个,志愿先后顺序将影响录取结果。信息填报完整并确认无误提交后,即可获取登记号,登记号先后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

(三)组织核验录取

1.核验报名信息。幼儿园对入园申请对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验。通知家长集中于补报系统开放日补填(更正)信息和资料,不及时、不真实提供相关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己负责。网报志愿、信息及佐证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更改,网报截止后,无特殊情况未经教体局核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确定预录取对象。根据核准符合“住户一致”条件的报名登记情况,讨论确定当年度街道内幼儿园对应服务范围。幼儿园严格遵循“住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录取”的政策做好录取工作。政策保障等对象子女,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园。在学有余额的情况下,由幼儿园自主录取单类户籍适龄幼儿、单类房产适龄幼儿、适龄随迁子女等。幼儿园确定初步预录取名单后,报中心学校招生办审核,通过后以短信方式发放预录取通知给家长。

3.现场核准确认。家长凭预录取短信通知,赴幼儿园进行现场核准确认。经现场确认无异议的,由幼儿园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和体检通知单,并做好学籍系统信息采集工作。现场确认时放弃就读的,或经确认存在填报信息不实的,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赴预录取幼儿园完成现场核准确认的,取消预录取资格。

4.统筹协调解决。填报志愿均未被预录取的、或被预录取后放弃就读的、或逾期未赴预录取幼儿园现场核准确认的,由浣东街道中心学校依据“相对就近”等原则,统筹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含民办),学位紧张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接受调剂。

5.发布正式录取公告。正式录取结果由幼儿园通过园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公布。为切实维护“志愿填报录取”的严肃性,已被正式录取的幼儿,无特殊情况当年不得入读本市其他幼儿园。一经查实,违规录取对象将被清退出园,并取消学籍录入资格。违规招录的幼儿园,将视情况轻重作出严肃处理。

6.公布剩余学位。所有志愿均未被正式录取或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网报的对象,可通过“诸暨发布”微信公众号查看幼儿园剩余学位数,自行依需向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线下申请入园。

7.幼儿园完成补录。教体局向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开放集中补报通道,由幼儿园后台完成志愿调剂或信息补录工作。

(四)完成报名注册

招生录取结束后,中心学校逐一核实辖区内各园正式录取情况,指导并督促幼儿园在局核准范围内做好学籍注册登记工作。注册学籍的幼儿必须与正式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幼儿园擅自违规建立、注册幼儿学籍。严格遵循“先体检后入园”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持正式录取通知书、入园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到幼儿园缴费报名。

四、有关政策说明

(一)明确“公民同招”政策

公民办幼儿园招生纳入教体局统一管理,在局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中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设计非官方网报系统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摸底预约、信息登记等方式争抢生源。

(二)明确“住户一致”定义

“住户一致”是指申请入园幼儿本人具有诸暨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其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持有完全产权(以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的住房地址一致,该地址在当年拟就读幼儿园对应服务范围内。

其祖父(母)在拟就读幼儿园对应服务范围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且本人出生即随父亲落户在该产权房户籍内(出生申报至今一直没有变动),其父为独生子女,视作“住户一致”。外祖父(母)住房参照执行。

(三)明确“户籍、房产”有效性

1.户口迁入及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资质证明取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6日(2023年开始截止日期调整为当年度5月31日)。

2.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均不作为入园申请依据。

3.产权房系申请入园幼儿本人或父母(监护人)、或(外)祖父(母)完全拥有的住宅房(以产权证为准),视为入园申请有效房产。商铺、写字楼、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和酒店式公寓、小产权房、购房发票等,均不作为入园申请依据。

(四)明确“政策保障生”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度军转干部子女、“人才绿卡”持有者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等政策性安置对象,按相关优待政策经教体局核准确认后妥善安排入园。未经教体局核准确认,均视作无效。

(五)明确“拆迁安置”入园政策

因城市建设等涉及住房拆迁的家庭,且政府书面约定需解决子女入园问题的,按约定处理。

(六)明确“特殊幼儿”入园政策

根据分类安置原则,多种方式保障智力、听力、肢体、视力障碍及自闭症等持残疾证幼儿(以下简称“持证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鼓励幼儿园接收能正常参加集体教育活动且符合对应服务范围录取条件的适龄轻度持证幼儿随班就读;中、重度持证幼儿可申请到相应特教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园就读的重度持证幼儿可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依规落实费用减免资助政策。

(七)明确“随迁子女”入园政策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园同城化待遇,确保合法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八)明确“港澳台同胞、侨胞”入园政策

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的原则确保“港澳台同胞、侨胞”子女及适龄幼儿应入尽入。

(九)明确“长幼随学”需求对象入园政策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幼儿园就读带来的家长接送难题,在符合入园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经家长申请,同一家庭的孩子可安排在同一所幼儿园就读。

五、其他事项

(一)成立2022年浣东街道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浣东街道中心学校(浣东街道浣东小学内)。各幼儿园要建立相应的招生组织,严格各项纪律,服从整体统筹调配,加强审核把关和上门核查,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园内外宣传,幼儿园应在报名前在园门口醒目处和所辖学区村、社区内张贴招生简章。

(二)中、大班插班生不在此《办法》网报申请入园范围内,家长可自行到幼儿园线下咨询、报名。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原则上不再保留幼儿园学籍。因发育迟缓等原因不能正常入小学的,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户籍对应入读小学批准同意的《延缓入学证明》,在幼儿园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留园并保留幼儿园学籍。

(四)本《办法》仅适用于2022学年,由浣东街道办事处和浣东街道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网上报名登记须知

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7日

附件1:

2022学年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

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工作安排

6月7日-6月13日

集中网上报名登记

6月18日-6月19日

特殊情况补报及政策保障生现场核验

6月27日--7月1日

分批次完成志愿预录取及发送预录取通知

7月2日-7月3日

现场确认及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7月4日--7月8日

集中统筹调配

附件 2

报名登记须知

一、网上报名登记操作流程图

二、填报须知

(一)填报说明

1.每位申请入园幼儿只能由家长一方通过手机下载并登录“浙里办”APP,按提示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登记,不能多人同时给一位幼儿报名。

2.家长必须使用幼儿本人身份证件号进行登记注册,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3.家长必须及时、如实、完整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否则将影响录取,责任由家长自负。

(二)资料上传说明

1.诸暨户籍适龄儿童

(1)必须上传①户籍信息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幼儿页,“三代同户”还需上传“幼儿监护人页”。②监护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凭证》等。

(2)选择性上传①幼儿身份证明:身份证。②关系证明: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时,请上传父母结婚证、幼儿医学出生证。③房产信息证明:根据实情上传符合申请入园资质的房产证明资料(多套房产请根据需要选择上传):不动产权证(房权证)首页、房屋所有权人(权利人)信息页、发证时间页。④政策保障证明:家长一方持有的人才绿卡、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房屋拆迁协议等。    2.非诸暨户籍适龄儿童    (1)必须上传①幼儿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幼儿页、港澳台通行证、护照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凭证》等。②监护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凭证》等。

(2)选择性上传①关系证明: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时,请上传父母结婚证、幼儿医学出生证。②房产信息证明:根据实情上传符合申请入园资质的房产证明资料(多套房产请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上传):不动产权证(房权证)首页、房屋所有权人(权利人)信息页、发证时间页。③其他资质证明:家长一方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家长一方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家长一方所在单位相关信息;家长一方社保缴纳证件;政策保障证明:家长一方持有的人才绿卡、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房屋拆迁协议等。

【全文下载】浣办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