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2-151157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大唐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6-06
文号: 大办〔2022〕9号 文件登记号: DZJD99D—2022—0001
有效性: 失效

【补公开】大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唐街道2022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8 16: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大唐街道
政策解读

各行政村、社区,辖区各幼儿园:

现将《大唐街道2022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大唐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6日               

       

大唐街道2022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大唐街道幼儿园招生秩序,妥善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问题,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精神和大唐街道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实际,坚持“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公民同招、住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班额控制、免试入园”等招生原则,特制定招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 3 周岁,即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健康体检合格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登记

1. 申请入园幼儿父母(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浙里办APP”,按照提示完成报名。

2. 根据幼儿户籍、房产等实际情况以及入读意愿有选择性地依次排序填报1-4个志愿,其中公办幼儿园最多不超过2个,志愿先后顺序将影响录取结果。信息填报完整并确认无误提交后,即可获取登记号,登记号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的,可申请在补报系统开放日进行补报,逾期不参加补报的,视作放弃学位处理。网上报名仅此一种方式,任何幼儿园不得自行通过非官方途径,另行组织个性化的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工作。

(二)组织核验录取

1. 核验报名信息。通过系统比对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对入园申请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核验,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登记信息(资料)有误、不完整或上传图片不清晰的,通知家长集中于补报系统开放日补填(更正)。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补填(更正)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己负责。网上补报系统一经关闭,将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任何人不得更改。

2. 确定预录取对象。各幼儿园汇总、分析网络报名情况,报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符合“住户一致”条件的报名登记情况讨论确定当年度辖区内各公办幼儿园对应的服务范围。严格遵循“住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录取”的政策,在学有余额的情况下,由幼儿园自主录取单类户籍适龄幼儿、单类房产适龄幼儿、适龄随迁子女等。政策保障对象子女,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园。预录取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家长。

3. 现场核准确认。家长凭预录取短信通知,随带幼儿及入园申请资格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具体以幼儿园通知要求的材料为准)赴预录取幼儿园进行现场核准确认。经现场确认无异议的,由幼儿园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和体检通知单,并做好学籍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赴预录取幼儿园完成现场核准确认的,或现场确认时主动放弃就读录取幼儿园的,后续不再安排该幼儿园补办时间,视作家长自动放弃该幼儿园录取资格处理。为切实维护志愿填报的严肃性,一律不允许家长自行选报本市其他幼儿园。

4. 统筹协调解决。中心学校及时了解辖区内各幼儿园新生录取情况,统筹协调系统中未被录取的适龄幼儿入园问题。服从调配的,由中心学校依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学额相对宽裕的幼儿园(含民办),学额紧张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接受调剂。不服从调配的对象,则由家长自行向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幼儿园(含民办)线下申请入园(教体局将定期公布学有余额的幼儿园名单)。

5. 发布正式录取公告。录取结果由幼儿园通过园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公布。已被正式录取的幼儿,无特殊情况当年一律不得更改录取志愿入读本市其他幼儿园。一经查实,将清退出园,并取消当年度学籍录入资格。

6. 公布剩余学位。所有志愿均未录取的幼儿家长或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网报的幼儿家长,可通过“诸暨发布”微信公众号查看幼儿园剩余学位数,自行依需向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线下申请入园。

7. 幼儿园完成补录。教体局向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开放集中补报通道(不向社会、家长开放),由幼儿园针对未参加网报及未被其他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儿童完成志愿调剂或信息补录工作。违规招录已被其他幼儿园网上录取的幼儿,一经查实,将视情况轻重,追究举办者、园长责任,并采取缩减次年招生计划数、严控学籍登记数、停发专项补助经费、年检考核结论确定为不合格等处罚,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三)完成缴费注册

录取工作结束后,中心学校逐一检查、核实各园规范录取情况,指导并督促辖区内幼儿园在局核准范围内做好学籍注册登记工作。注册学籍的幼儿必须与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幼儿园擅自违规建立、注册幼儿学籍。幼儿家长须遵循“先体检后入园”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幼儿体检合格证到幼儿园缴费报名。

三、有关政策说明

(一)明确“公民同招”政策

公民办幼儿园招生纳入教体局统一管理,在局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中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设计非官方网报系统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摸底预约、信息登记等方式争抢生源。

(二)明确“住户一致”定义

“住户一致”是指申请入园幼儿本人具有诸暨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其本人或父母(监护人)持有完全产权(以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的住房地址一致,该地址在当年拟就读幼儿园对应服务范围内。

其祖父(母)在拟就读幼儿园对应服务范围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且其本人出生即随父母(监护人)一方落户在该产权房户籍内(出生申报至今一直没有变动),其父母(监护人)为独生子女,视作“住户一致”。

(三)明确“户籍、房产”有效性

1. 户口迁入及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资质证明取得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6 日(2023 年开始截止日期调整为当年度 5 月 31 日)。

2. 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均不作为入园申请依据。

3. 产权房系申请入园幼儿本人或父母(监护人)、或(外)祖父(母)完全拥有的住宅房(以产权证为准),视为入园申请有效房产。商铺、写字楼、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和酒店式公寓、小产权房、购房发票等,均不作为入园申请依据。

(四)明确“政策保障生”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度军转干部子女、“人才绿卡”持有者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等政策性安置对象,按相关优待政策经教体局核准确认后妥善安排入园。未经教体局核准确认,均视作无效。

(五)明确“拆迁安置”政策

因城市建设等涉及住房拆迁的家庭,且政府书面约定需解决子女入园问题的,按约定处理。

(六)明确“特殊幼儿”入园政策

鼓励幼儿园接收能正常参加集体教育活动且符合对应服务范围录取条件的适龄轻度残疾幼儿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幼儿可申请到特殊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园就读的重度残疾幼儿可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依规落实费用减免资助政策。

(七)明确“随迁子女”入园政策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入园同城化待遇,确保合法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八)明确“港澳台同胞、侨胞”入园政策

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的原则确保“港澳台同胞、侨胞”子女及适龄幼儿应入尽入。

(九)明确“长幼随学”需求对象入园政策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幼儿园就读带来的家长接送难题,在符合入园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经家长申请,同一家庭的孩子可安排在同一所幼儿园就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统筹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辖区内各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落实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学位资源,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加强宣传服务

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针对家长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等情况,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要求以园点为单位依需设立咨询服务点,及时公布辖区服务点及幼儿园名单和咨询电话,帮助家长答疑解惑,为家长提供网上报名登记等业务指导服务。

(三)加强安全管理

各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结合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及幼儿园实际情况,制订、落实招生工作防控措施、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幼儿正常在园时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现场补报和现场确认统一开放时段,家长进校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四)加强收费管理

各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诸发改价〔2018〕67号)要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等级标准收费,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成本自主定价收费,所有幼儿园均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统一收费项目为保教费、伙食点心费、代管费及新生被褥费。

(五)严明招生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及时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违规测试、违规透露网报系统信息、招生混乱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切实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设立幼儿园招生监督电话,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托班婴幼儿及中、大班插班生不在此《意见》申请入园范围内,家长可自行到幼儿园咨询、报名。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原则上不再留园。不能入小学需继续留园的幼儿要有诸暨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中心学校审核批准才允许入幼儿园学籍。

(三)本招生办法仅适用于2022学年,由大唐街道办事处、大唐街道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大唐街道2022学年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报名登记须知

          3.大唐街道 2022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服务信息表

附件 1   

2022学年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安排

1

中心学校和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

67日前

2

小班新生入园对象网上报名登记

67-13

3

初审阶段(幼儿园初审,发现网上报名登记信息及佐证材料提供不充分、不准确的,通过系统短信通知家长限时补填、更正。)

614-17

4

现场补报阶段(接到系统通知需更正信息的家长,或未在集中网报时段参加网报的家长,可持佐证材料原件到就近幼儿园咨询,并在老师指导下完成网上补报登记或信息更正。逾期不参加补报的,视作放弃学位处理。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补填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己负责。)

618-19

政策保障生现场核准阶段(申请对象随带入园申请资格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赴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10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政策保障处理。)

5

复审阶段

620-26

6

分志愿批次预录取阶段

第一志愿预录取

627-71

第二志愿预录取

第三志愿预录取

第四志愿预录取

复活第一轮均未录取对象所填志愿,完成第二轮依批次预录取工作

7

现场核准确认阶段:1.政策保障生持教体局核准意见单赴幼儿园直接领取录取通知书等资料。

2.其他预录取对象随带幼儿及入园申请资格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具体以幼儿园通知要求的材料为准)赴预录取幼儿园进行现场核准确认。确认无异议的,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和体检通知单,并做好学籍系统信息采集工作。

3.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赴预录取幼儿园完成现场核准确认的,或现场确认时主动放弃就读录取幼儿园的,后续不再安排该幼儿园补办时间,视作家长自动放弃该幼儿园录取资格处理。

72-3

8

集中统筹调配阶段(由中心学校对服从调配对象统筹调配至辖区内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教体局负责跨镇域调配。)

74-8

9

关闭幼儿园网上报名招录系统

78

10

所有志愿均未录取的幼儿家长或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网报的幼儿家长,可通过诸暨发布微信公众号查看幼儿园剩余学位数,自行依需向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线下申请入园。

79-819

11

教体局向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开放集中补报通道(不对社会、家长开放),由幼儿园针对拟录取的未参加网报及未被其他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儿童完成信息补录或志愿调剂申请及正式录取工作。教体局、中心学校依需逐级做好调配工作。

820-24

12

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组织人员核查辖区内各幼儿园录取人数及名单,局根据各单位报批的核查结果核定全国学前教育学籍系统录入对象注册资格。

825-26

13

幼儿园根据教体局核定的全国学前教育学籍系统录入对象,规范做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幼儿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827-30

附件 2

报名登记须知

二、填报须知

(一)报名登记系统开放时段:6 月 7日9:00 开启报名服务器—6 月13日24:00 关闭报名服务器。

报名登记系统补报开放时间段:6月18日9:00开启报名服务器--6月19日24:00关闭报名服务器。

(二)填报说明

1. 每位申请入园幼儿只能由家长一方通过手机下载并登录“浙里办”APP,按提示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登记,不能多人同时给一位幼儿报名。

2. 幼儿家长必须使用幼儿本人身份证件号进行登记注册,使用其他人身份证件号登记注册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3. 幼儿家长必须如实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因信息不完整、图片不清晰或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等影响录取的,责任由家长自负。

4. 家长根据户籍、房产等实际情况以及入读意愿有选择性地依次排序填报志愿。

5. 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的,可申请在补报系统开放日进行补报,逾期仍不参加补报的,视作放弃学位处理。

6. 网报志愿、信息及佐证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更改,网报截止后,无特殊情况未经教体局核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资料上传说明

1. 诸暨户籍适龄儿童

(1)必须上传

①户籍信息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幼儿页,“三代同户”还需上传“幼儿监护人页”。

②监护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2)选择性上传

①幼儿身份证明:身份证。

②关系证明: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时,请上传父母结婚证、幼儿医学出生证。

③房产信息证明:根据实情上传符合申请入园资质的房产证明资料(多套房产请根据需要选择上传):不动产权证(房权证)首页、房屋所有权人(权利人)信息页、发证时间页。

④政策保障证明:家长一方持有的人才绿卡、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房屋拆迁协议等。

2.非诸暨户籍适龄儿童

(1)必须上传

①幼儿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幼儿页、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②监护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2)选择性上传

①关系证明: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时,请上传父母结婚证、幼儿医学出生证。

②房产信息证明:根据实情上传符合申请入园资质的房产证明资料(多套房产请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上传):不动产权证(房权证)首页、房屋所有权人(权利人)信息页、发证时间页。

③其他资质证明:

家长一方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

家长一方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等;

家长一方所在单位相关信息;

家长一方社保缴纳证件;

政策保障证明:家长一方持有的人才绿卡、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房屋拆迁协议等。


附件3

大唐街道 2022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服务信息表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办园性质

拟开班数

拟招幼儿人数

详细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

1

大唐幼儿园

公办

9

225

文昌路45号

87755106   87738261

2

草塔幼儿园

公办

5

125

天元路2号

87072427   87076259

3

八七房中心村幼儿园

公办

1

25

八七房村1492号

89096381   89007067

4

戚家市中心村幼儿园

公办

1

25

柱峰村戚家市760号

89000130

5

上王中心村幼儿园

公办

1

25

上王村1078号

89096395

6

南屏中心村幼儿园

公办

2

50

杨家楼村

87716808

7

青山教学点

公办

1

20

青山村兴隆路6号

13675724158

8

里蒋教学点

公办

1

20

里蒋村

13675786939

9

冠山教学点

公办

1

20

银杏村

18072232208

10

梅山教学点

公办

1

20

南山村

87711281

11

大地幼儿园

民办

5

125

龙潭路35号

87591877  13484334770

12

金苹果幼儿园

民办

3

90

轻纺北路239号

15988288153

13

晨晖幼儿园

民办

3

90

中兴西路18号

15355573227

14

欢欢幼儿园

民办

4

120

雍平东路288号

13867598111

15

锦豪幼儿园

民办

6

180

大唐街道雍平东路777号

87871777

注:招生咨询服务电话咨询时段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大唐街道中心学校招生监督电话:8773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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