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决定的事项;
2.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4.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努力实现增值,为政府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以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记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放贷、收贷等明细情况,负责向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并向全社会公布;
7.承办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2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633.03万元。
(二)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633.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4.05万元,下降7.9%,主要是受增、减两方面因素迭加影响:一方面,2022年预算中在奖金的预算金额小于2021年实际发放奖金金额的执行数,故人员经费减少64.74万元;另一方面,公用经费2022年预算数大于2021年执行数10.87万元。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3.0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633.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4.05万元,下降7.9%,主要是受增、减两方面因素迭加影响:一方面,2022年预算中在奖金的预算金额小于2021年实际发放奖金金额的支出执行数,故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减少64.74万元;另一方面,公用经费2022年预算数大于2021年支出执行数10.8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5.0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1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51.48万元,占71.3%;日常公用支出36.54万元,占5.8%;项目支出145.00万元,占22.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3.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33.0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5.0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1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3.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4.05万元,下降7.9%,主要是受增、减两方面因素迭加影响:一方面,2022年预算中在奖金的预算金额小于2021年实际发放奖金金额的执行数,故人员经费减少64.74万元;另一方面,公用经费2022年预算数大于2021年执行数10.8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90万元,占5.2%;卫生健康(类)支出24.99万元,占4.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75.00万元,占59.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00.13万元,占31.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9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医保费用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以及行政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9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事业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7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保缴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和临聘人员工资。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5.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145.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积金运营经费项目的专项支出。
(六)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8.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6.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的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47.2%。主要用于接待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分中心进行季度、年度稽核的餐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接待费总量小,适当增加此块预算安排以应对特殊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与2022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与2022年均无公务用车,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2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23万元,增长24.7%,主要是由于2022年度预算中本单位在职人员比2021年预算多3人,故日常公用经费和车辆交通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四、2022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