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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14
文号: 诸政发〔2022〕3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蔡祖宁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2- 03- 15 15: 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蔡祖宁,男,中共党员,市建设局退休干部。2022年2月27日14时40分,男子毛某某因个人感情问题从浣纱大桥上跳下轻生,正在江边游步道散步的蔡祖宁同志看到后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施救,在往岸边回游过程中,因毛某某拼命挣扎,蔡祖宁同志呛水后逐渐体力不支,在水中浮浮沉沉,但仍努力把毛某某往岸边拖,此时赶到江边的杨小龙、孟浏辉、张自强、桂孙宝等人先后跳入水中施救,上岸后蔡祖宁同志已失去意识,张自强、孟浏辉立即对其开展心肺复苏急救直到医护人员到达。蔡祖宁同志因大脑缺氧和肺部感染,在重症监护室抢救了一整晚才转危为安。跳江男子毛某某上岸后经检查无大碍。

有着50多年党龄的蔡祖宁同志曾在部队服役20年,转业后一直坚持“退伍不褪色”,始终保持军人优良作风,乐于助人、无私奉献。这次奋不顾身下水救人的英雄事迹,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向社会传递了满满的正能量。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能量,根据《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绍政发〔2016〕41号)文件精神,经市公安局申报,决定给予蔡祖宁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改革争先,踔厉奋发启新程,笃行不怠向未来,为奋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新高地,开创诸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诸暨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下载】3 关于给予蔡祖宁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