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诸暨市财政局关于诸暨市人民医院保洁勤杂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诸政采 2021-11-10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医院保洁勤杂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双山西路 3067 号章丘城市文博中心H栋楼一层 C104
被投诉人: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
相关供应商:元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亭塘社区亭塘中街38号二楼201室
投诉人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诸暨市人民医院保洁勤杂服务采购项目(诸政采 2021-11-10,以下简称本项目)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答复不满,于2022年1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我司对代理机构受理我司提出的质疑事项元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营业收入达3041万元,不属于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范围内,不应享受小微企业报价给与6%的扣除政策质疑后招标代理机构对质疑函进行了回复,现投诉人对质疑回复提出异议。代理机构在我司提出质疑及质疑论证的情况下,仍然按承诺函中从业人数300人作为依据,无视投诉人提供的证据,仍只对元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资格作形式审查,仅凭元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的承诺函作为依据,就认定被投诉人属于小型企业,没有结合投诉人的证据及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元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小型企业资格进行实质审查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六、处理日期:2022年3月18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诸暨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吕康玮
3、联系电话:0575-8711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