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深化青年博士与企业的产学研用合作,为博士知识成果的快速转化搭建平台,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绍兴市博士创新站建设实施办法》(绍市科协〔2021〕18号)文件,开展2022年度博士创新站申报认定工作。
一、建站条件
1.建站企业(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诸暨市内注册,经营状况良好,能够为博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践平台,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
2.博士创新站要遵照“五个一”的标准建设,即至少一位博士领衔,承担一个研发项目,组建一支研发服务团队,实践培养一批在校大学生,服务一家企业。原则上每名博士领衔的创新站不超过1家,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合作项目经费不少于20万元。
3.建站博士应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行业)领域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责任心,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博士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4.博士创新站以服务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需求为主要目标,原则上申报单位以未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博士后工作站、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中小型企业为主。
二、合作内容
1.科技服务咨询
着眼于中小型企业生产流程管理、工程问题发现、科技项目申报等微技术创新和科技管理。
2.科技人才培养
为企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提升企业技术人员的科研水平。
3.技术难题攻关
围绕企业遇到的技术难题提供或协助寻找解决方案。
三、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建站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至诸暨市科协,年度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联合评审 由诸暨市科协遴选后报绍兴市科协,绍兴市科协会同绍兴市委人才办、绍兴市教育局对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开展联审,通过后由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科协认定并授牌。 3.择优推荐 建站单位与合作博士开展有效合作一年以上,科研成果突出的推荐参评省级博士创新站。
四、经费保障
对新建成省级、市级博士创新站的建站单位,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考核优秀的奖励10万元。建站单位要按照让科研人员有经费使用自主权的要求,加强博士创新站工作经费使用管理。
五、政策咨询
诸暨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徐超
联系电话:0575-87112411
邮 箱:zjzjkx@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