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0/2022-141768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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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1 |
诸暨市司法局关于公布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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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各科室、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司法局编制了《2022年诸暨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报局党委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2年诸暨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诸暨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2022年诸暨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决策主体 | 法律政策依据 |
1 | 诸暨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2月-11月 | 2月起草创建计划。 3月报送绍兴司法局促进处审核。 4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5月下旬进行合法性审查。 5月底提交市司法局党组讨论决定。 6-10月启动“枫桥式”司法所建设。 11月迎接省市验收。 | 诸暨市司法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改革的意见》(浙司(2020)41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2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