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0/2022-14176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成文日期: 2022-04-21

诸暨市司法局关于公布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09: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各科室、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司法局编制了《2022年诸暨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报局党委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2年诸暨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诸暨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2022年诸暨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

实施计划

决策主体

法律政策依据

1

诸暨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2-11

2月起草创建计划

3报送绍兴司法局促进处审核

4月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5旬进行合法性审查。

5月提交市司法局党组讨论决定。

6-10月启动“枫桥式”司法所建设。

11月迎接省市验收。

诸暨市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改革的意见》(浙司(2020)41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2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