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71/2022-14215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布机构: 店口镇 成文日期: 2022-05-13

店口镇2022年度行政村(社区)人居环境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19 11: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店口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以一分两清三化为重点,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清理乱堆乱放、清理空倒房,公厕洁化、三线序化、庭院美化等方面开展常态化评估,加强对村(社)人居环境长效管理。结合店口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职责划分

(一)村(社)环境卫生。辖区内村(社)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由第三方清运公司统一负责清运村(社)负责将从农户处分类收集上来的垃圾装桶后放置于集中点;其余的环境卫生工作如垃圾分类、乱堆乱放、厕所保洁、三线整治、空倒房、乱贴乱画、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生活污水等由村(社)自行负责。

)垃圾分类长效运维管理。根据《绍兴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构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和制度政策体系,有效补齐源头减量不够、分类投放不准、处置能力不足、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等短板,推进分类收运车辆规范化配置和现有垃圾中转站提档升级;着力提高分类投放水平,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桶利用不同颜色的贴纸进行标示,确保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完成分类准确村创建工作

)公共厕所管理。村(社)按照厕所内外有水、有电、有门、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破损,加盖(出粪口盖)、加本(保洁记录本)、加牌(厕所保洁制度及所长牌)、不加量(厕所边乱堆放和垃圾存量)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厕长效保洁机制,确保辖区内公厕管得好、用的好

垃圾集中点管理。相关村(社)应落实好垃圾集中点管理员,负责集中点卫生的日常管理督促第三方清运公司进行清运协调好村级清运员与第三方清运公司的关系,引导村级清运员做好垃圾清运工作,避免出现垃圾未入桶、周边垃圾大量堆放等现象。同时要落实好集中点周边的卫生保洁员,及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美丽庭院创建。按照洁、齐、绿、美的要求,扮靓美丽庭院,打造一户一景,提升村居内涵和韵味,2022年度各行政村(社)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家庭带头示范,争取100%达到美丽庭院标准。

    、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农办、社会事业办、城建办、经济发展办等职能科室为组员的督查小组,每月对各村(社)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可以征求相关线办意见后,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共同检查。每年6月、12月组织一次由各村(社)主职干部或分管人居环境两委干部组成的督查小组进行交叉检查。

(二)考核方式。考核按照百分制,实行倒扣分。每月考核按照平时检查占70%、整改回复30%权重计算得分次月公布考核结果季度考核以每月镇考核平均得分占50%、当季度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检查考核得分50%计算季度考核得分。年度考核以定期通报日常平均分占70%6月、12月组织村(居)主职干部或分管人居环境两委干部检查结果占10%,市级年终考评综合得分(市级年终考核未公布的按照市级季度考核得分计算)20%

(三)考核公布。村(社)将每月考核结果、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抽查结果于村务公开栏内张贴公示,该公示内存在的问题为下月考核检查的必检点,遇到仍未整改的,延长公示时间并加倍扣分每月环境卫生倒数五名,将在镇公开栏对村级环境卫生检查情况照片、得分情况、村干部信息、驻村干部信息进行公示。

、结果运用

1.每月考核结果与党员日常量化考评挂钩。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将党员联系户制度落到实处。农业农村办将每月检查结果整理后反馈给各村(社),各村(社)根据扣分点位,如确认为党员存在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脏乱差、垃圾分类不到位、污水直排、家禽散养等问题的,在其日常量化考核中每次扣5分。党员联系户垃圾分类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户,该户联系党员在党员量化考核管理中扣1分。每次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党员数占比超过40%(不含40%),在扣除相应党员日常量化考核分的基础上,主职干部、副职干部、分管人居环境工作的两委干部、驻村(社)干部分别扣发200元(以上所有情况加扣情况就高不重复)。鼓励带头整治环境美化家园。带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庭院创建,垃圾分类等工作,被评为美丽庭院示范户等各级示范户的,2022年度日常量化考核10分。党员联系户被评为美丽庭院示范户等各级示范户的,每一户该党员加5分。党员户未创成美丽庭院的,2022年度日常量化考核扣10分。

2.每月考核结果与镇村(社)干部考核挂钩。压实责任,推动镇村(社)干部在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的责任意识。每月人居环境考核排名末位的村(社)村(社)主职干部、副职干部、分管人居环境工作的两委干部、驻村(社)干部分别扣100200300400500(如副职干部分管人居环境的,不再加倍扣,下同),其他村(社)两委干部减半扣;连续两次月考排名末三位的村(社)村(社)主职干部、副职干部、分管人居环境工作的两委干部、驻村(社)干部在末五位扣考核奖的基础上再扣除500元,其他两委干部250元;半年累计三次及以上月考最后一位的村(社)村(社)主职干部由镇党委进行约谈,村(社)主职干部、副职干部、分管人居环境工作的两委干部、驻村(社)干部在本办法实施后半年考核通报中各扣除1000元,其余两委干部扣除500。每月考核排位前名的村(社)村(社)主职干部、副职干部、分管人居环境工作的两委干部、驻村(社)干部分别奖励500400300200100元;其他村(居)两委干部分别奖励25020015010050元。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排位前三的,村(社)主职干部、副职干部、分管人居环境工作的两委干部、驻村(社)干部在之前奖励基础上再奖励500元,其余两委干部再奖励250元。分中心抽查中,平均分得分第一名的分中心主任,当月考核奖励500元,得分第二名的分中心主任,当月考核奖奖励300元,得分第三名的分中心主任,当月考核奖扣除300元,得分第四名的分中心主任,当月考核奖扣除500元。每季度按照月度检查平均得分40%和市级第三方季度检查得分60%的比例对包村领导进行考核,考核前五名的,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考核末五名的,分别扣除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

3.年度考核排位2022年度村(社)工作目标责任制挂钩位的村(社)分别在2022村(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加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末位的村(社)分别在2022村(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扣1分、2分、3分、4分、56分、7分、8分、9分、10,连续两季度末三位的,取消一切评优,集体及个人合格。

4.经费保障经费拨付方案为排名前十五名的村(社)分别按照第一到五名,补助费用为基本补助费*130%发放,第六到十名,补助费用为基本补助费*120%发放,第十一到十五名,补助费用为基本补助费*110%发放;第十六到二十五名,补助费用为基本补助费*100%发放;第二十六到三十名,补助费用为基本补助费*90%发放,第三十一至三十五名,补助费用为基本补助费*80%发放,第三十六至四十名,补助费用为基本补助费*70%发放。每季按照进步名次高低设立进步奖5名,奖励1。奖励不重复,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奖励。年度考核排位前6的行政村(社区),依次奖励151210864万元。

、其他事项补充

1.凡被网络、媒体曝光或举报的,经查实每起按该项目2倍分值扣分。在市人居环境检查排名中,排位在后五位的,当月检查到的村(社)按该项目扣分标准加倍扣分,其余未检查到的村(社)按项目正常扣分。如排位在末位的,则对排名低于平均分的责任村(社)通报追责。人居环境工作被上级部门抽查到的,按抽查结果,对相应村(社)酌情加扣分。

2.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或因上级工作要求临时需要各村(社)配合做好人居环境工作,整治效果不好的,在当月人居环境考核中扣3分;不开展活动的,在当月人居环境考核中扣5分。被上级部门、点名表扬的村(社),在当月人居环境考核中酌情加1-5分。

3.镇农办通过浙里兴村共富平台下发的整改点位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延迟一天扣整改项目得分10%,延迟两天扣整改项目得分40%,延迟三天整改项目不得分。整改后的点位照片要求和下发的点位照片数量一致,数量不足的,根据对应得分按照未整改扣分。整改后照片要求角度相同、整改明显,未按照要求角度拍摄或整改后照片与整改前没有明显变化的,按照未整改扣分。上报整改照片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该点位分值加倍扣分。

4.在绍兴市农村人居环境季度测评中得分70分以下的村(社),对该村()主职干部启动追责、问责、停职程序

 

附件:1.2022年度店口镇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评估标准

    2.店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评估打分表

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

2022513


附件1

2022年度店口镇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评估标准

评估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细则

职能线办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30分)

宣传工作

1.村规民约(含垃圾分类内容)未上墙,或已上墙但没有垃圾分类内容,扣1分,无奖惩措施或未落实奖惩措施(如红黑榜、积分制等),扣1分。

农业农村办

2.宣传氛围浓厚,采用广播、宣传栏、墙画、宣传牌、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视整村宣传氛围酌情扣1-2分。

农业农村办

3.开展敲门行动,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每季度上门宣传引导应做到全覆盖。共计抽查20户,每发现一户未落实扣0.2分。

农业农村办

分类设施

每个自然村至少一处四分类投放点,未设置扣1分。

农业农村办

投放点分类容器设置不规范,每处扣1分。

农业农村办

村集中收集点和投放点环境脏乱、分类容器外观不整洁、标识不规范、标识模糊不清、容器破损、垃圾外溢等现象,每处扣0.5分。

农业农村办

分类质量

1.清运车收集、运输过程中有垃圾混收、混运现象,每发现一次扣3

农业农村办

2.逐步推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点、投放点分类不正确,每发现一处扣1分。(随机抽查5处,数量不足以入户桶代替)

农业农村办

3.随机抽查农户分类质量(入户检查或者户外桶),分类不正确,每户扣0.2分。(共计抽查20户,其中三类人员5户)

农业农村办

清理乱堆乱放

20分)

主要道路

1.村内主要道路、村内巷道、河道岸坡、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每发现一处乱堆建筑垃圾、乱放生产生活用具、乱丢旧家具等乱堆乱放现场扣0.5分。

农业农村办

2.村内主干道、空余场地、公共停车场(泊位),车辆乱停放每发现一处扣0.2分,僵尸车每发现一辆扣0.5分。

农业农村办

3.主要道路和公共区域发现散养家禽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最多扣2处。

农业农村办

房前屋后

检查房前屋后环境,有存在柴草、生产用具、废弃物资等生产生活用具堆放混乱每发现一户扣0.2分。

农业农村办

经营市场和田间地头

1.走访村内农贸市场商铺和营业房,物品乱堆乱放、破蓬散架、占道和跨门经营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农业农村办

2.田间地头有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等乱堆放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农业农村办

3.菜园围栏、各类棚架实用美观,有广告布缠绕,季节性枯枝蔓藤未及时清理等现象,每处扣0.5分。

农业农村办

清理空倒房(5分)

空倒房

走访村容村貌整体情况,每发现一处影响村容村貌、有碍观瞻及影响公共安全的残垣断壁、危房等空倒房,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城镇建设办

拆后利用

空倒房拆除后,未进行有效利用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城镇建设办

违章搭建

查看是否有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搭建或非法一户多宅,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城镇建设办

公厕洁化

10分)

旱厕排查

村内有露天粪缸、粪桶、简易棚厕、直排厕所、旱厕等,每发现一处扣2分。

农业农村办

公厕管理

1.随机走访村内公厕(2座以上),发现卫生不整洁,每座扣1分。

农业农村办

2.公厕外立面或周边环境较差的,每座扣1分,公厕内没水或没电,每座扣1分,出粪口安全措施、污水处置不到位,每座扣1分。

农业农村办

3.未将管理制度和管理员上墙公示的,或者有制度但未将制度有效落实的,扣1分。未落实所长制一牌一本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农业农村办

三线序化(10分)

三线

有序

有发现倾斜、断裂、杂乱、废弃杆线和管线乱接乱牵、乱拉乱挂、接户不规范的空中蜘蛛网现象等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每村扣3分。

经济发展办

设备管理

考察室外电力、通信设施维护情况,有发现陈旧、坏损设备,每发现一处扣0.2分。

经济发展办

庭院美化

10分)

美丽庭院

随机走访10户庭院,庭院不整洁、堆放不整齐等,每户扣0.5分,有乱搭乱建、散养家禽等现象,每户扣0.5分。

妇联

其他

10分)

村庄其他环境

1.路面破损、绿化缺失等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农业农村办

2.以村道两旁、背街小巷为重点,墙面上张贴、喷涂各种非法小广告、牛皮癣、废弃宣传标语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

农业农村办

3.河塘沟渠有沉船、地笼、水体障碍物,水面、岸坡有垃圾,水体黑臭,枯萎水生植物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5分。

农业农村办

4.污水直排,污水管网和终端、公共体育器材等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农业农村办

5.发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病死畜禽、宠物等,每处扣5分。

农业农村办

6.其他农村人居环境未整治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农业农村办

综合赋分

5分)

总体村庄印象

检查人员现场评估得分,分4个等级:好5分,较好4分,一般2分,差不得分。

农业农村办

年终加减分

媒体宣传报道

诸暨市级媒体、工作简报正面报道的,年终每篇次加1分;绍兴市级媒体、工作简报正面报道的,年终每篇次加2分;省级媒体、工作简报正面报道的年终每篇次加3分;国家级媒体、工作简报正面报道的年终每篇次加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农业农村办

领导批示肯定

获得诸暨市、绍兴市、省领导批示肯定的,年终每次加2分、3分、5分,最高不超过5分。

农业农村办

承办会议等临时任务

承办现场会的,年终每次加5分;完成绍兴市、省临时任务获得肯定的,年终每次加1分、2分,最高不超过5分。

农业农村办

媒体负面曝光

被诸暨市、绍兴市、省级媒体负面曝光的,年终每次倒扣1分、3分、5分。

农业农村办

 

 


附件2

店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评估打分表

行政村(社区):                   

评价

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扣分说明

扣分

生活垃圾分类

10

自然村未按要求设置四分桶(1分)



公共区域分类容器设置不规范(1/处)



村集中收集点、垃圾投放点环境脏乱、分类桶外观不整洁、标识不规范、标识模糊不清、桶破损、垃圾外溢等现象(0.5/处)



村集中收集点、垃圾投放点分类不准确(1/处,随机抽查5处,数量不足以入户桶代替)



村规民约(含垃圾分类内容)未上墙,已上墙但没有垃圾分类内容,无奖惩措施,未落实奖惩措施(积分制、红黑榜)(1分)



清运车收集、运输过程中有垃圾混收、混运现象(3分)



清理乱堆放

10

村内主要道路、村内巷道、河道岸坡、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乱堆建筑垃圾、乱放生产生活用具、乱丢旧家具等乱堆乱放现场、僵尸车(0.5/处)



村内主干道、空余场地、公共停车场(泊位),车辆乱停放(0.2/处)



主要道路和公共区域发现散养家禽等(0.5/处)。



走访村内农贸市场商铺和营业房,物品乱堆乱放、破蓬散架、占道、跨门经营(0.5/处)



田间地头有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等乱堆放现象(0.5/处)



菜园围栏、各类棚架实用美观,有广告布缠绕,季节性枯枝蔓藤未及时清理等现象(0.5/处)



清理空倒房

5

影响村容村貌、有碍观瞻及影响公共安全的残垣断壁、危房等空倒房、空倒房拆除后,未进行有效利用的(0.5/处)



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搭建或非法一户多宅0.5/处)



公厕

洁化

10

村内有露天粪缸、粪桶、简易棚厕、直排厕所、旱厕等(2/处)



随机走访2座以上公厕,发现卫生不整洁(1/座)



外立面或周边环境较差的(1/座);公厕内设施损坏、没水或没电(1/座);出粪口安全措施不到位的(1/座)



未将管理制度和管理员上墙公示的,有制度但未将制度有效落实的(1分);未落实所长制④“一牌一本不规范的(1/处)



评价

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扣分说明

扣分

三线

序化

10

有发现倾斜、断裂、杂乱、废弃杆线和管线乱接乱牵、乱拉乱挂、接户不规范的空中蜘蛛网现象等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现象、室外电力、通信设施有发现陈旧、坏损设备(0.5/处)



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3/村)



其他

10

路面破损、绿化缺失、公共体育器材等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0.5/处)



以村道两旁、背街小巷为重点,墙面上张贴、喷涂各种非法小广告、牛皮癣、废弃宣传标语等(0.2/处)



河塘沟渠有沉船、地笼、水体障碍物,水面、岸坡有垃圾,水体黑臭,枯萎水生植物未及时清理、污水直排、污水管网和终端、(0.5/处)



发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5/处)



综合赋分

5

检查人员现场评估得分,分4个等级:好5分,较好4分,一般2分,差不得分



合计

60





店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评估打分表

行政村(社区):                  

序号

门牌

 

 

 

  户名

身份

评价内容

生活垃圾分类(25分)

清理乱堆乱放(5分)

庭院美化(10分)

未入户宣传(0.5分/户)

村民二分法回答错误(0.5分/位,查10户)

二分桶

①缺失

②破损    (扣0.5分/处)

分类错误    (扣0.5分/户,查20户,其中三类人员5户)

房前屋后生产生活用具堆放混乱(扣0.5分)

庭院

①不整洁

②堆放不整齐

③有乱搭乱建

散养家禽等现象

(扣0.5/处,查10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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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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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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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9








20








扣分

合计






得分情况

项目

生活垃圾分类(35分)

清理乱堆乱放(15分)

清理空倒房(5分)

公厕洁化(10分)

三线序化(10分)

庭院美化(10分)

其他

(10分)

综合赋分(5分)

合计(100分)

得分










项目


三类人员分类准确率

总体分类准确率

比例(%)

共检查  5  户

准确       

不准确     

准确率     %

共检查 20  户

准确       

不准确     

准确率     %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