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22-14253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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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30 |
关于印发《诸暨市2022年农药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全面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培育壮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提升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覆盖率,现将《诸暨市2022年农药减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诸暨市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
诸暨市2022年农药减量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43号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15号)、《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举一反三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方案》(浙农科发[2021]7号)、《关于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体系与能力建设的意见》(浙农专发[2021]25号)和《诸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委〔202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了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分区治理、突出重点”的防控策略,全面准确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应急处置,持续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严防农作物病虫害大面积暴发成灾,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20.6万亩,绿色防控推广面积21.8万亩,创建省级绿色防控(化学农药定额)示范区2个、零化学农药示范区1个,诸暨市级绿色防控(农药定额)示范区15个,培育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4家,完善农作物病虫害智能化监测,培训指导150人次,实现农药减量6.12吨。
二、重点工作
坚持绿色植保方向,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举措,加大农药减量资金保障力度,融合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销号任务。
(一)提升监测预警。树立数字植保意识,转变传统预警监测手段,搭建智慧化病虫监测平台,在完善原有水稻6+20个智慧化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扩大作物对象,加强同山镇高粱虫害的监测预警,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为扶持高粱产业发展提供助力。
(二)加强统防统治。遵循“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多元主体、专业服务”的原则,培育4家装备精良、管理规范、技术专业、服务高效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完善服务体系与网络,以奖励形式推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开展10万亩二化螟性诱防控服务,全面推广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举措,根据下达的农药减量任务清单(附件1),在10月20日前做好对农作物病虫害进行统一防治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主体和服务组织的备案工作(附件2~3)。
(三)推进绿色防控。立足化学农药减量,开展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大力推广农业措施、理化诱控、生态控制、科学用药等集成配套的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通过建设绿色防控(化学农药定额)和零化学农药示范区,促进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应用,推动病虫综合治理和农业提质增效。
(四)强化科学指导。参考省厅水稻等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根据病虫态势及时发布病虫情报,适时召开防控培训会议,通过技术培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开展科学防控的宣传培训与技术指导,督促各镇村、农资网点及时张贴、转发病虫情报,提高科学防控技术到位率,确保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三、资金使用
落实农药减量资金合计381.6万元,其中绍兴市级财政资金36.6万元,诸暨市级财政345万元,主要使用内容如下。
(一)病虫害监测预警
安排资金26.6万元,采购智能虫情测报灯1台、昆虫性诱智能测报设备4台等设备,用于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提升实时监测能力,逐步以智慧物联网监测替代传统人力监测。
(二)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推广
安排资金80万元,对开展全托式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全程采用高效低毒农药,一季服务面积在0.5万亩、1万亩和2万亩及以上的合作社、农业公司等主体,分别给予农药补助奖励6万元、12万元、25万元。
1.对象和标准
在诸暨市范围内开展全托式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按照植保机构发布的病虫情报,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高效低毒农药,一季服务面积在0.5万亩、1万亩和2万亩及以上,且对外服务面积超过50%,经合法注册登记从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保等相关服务的公司、合作社等主体。
2.奖励程序
(1)协议签订。服务主体与种粮农户签订《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协议》(附件4)。
(2)主体申报。当一季服务完成后,服务主体填写《诸暨市2022年服务组织统防统治实施表》、《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情况登记表》、《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记录表》、《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5~8),连同服务协议、飞行作业轨迹、高效低毒农药购买发票和当季自有服务面积承包合同,经村委会审核后向所在镇乡(街道)提出申请。
(3)镇乡(街道)审核公示。镇乡(街道)对服务主体的服务资格、服务面积等进行审查核实,并对服务主体的申报情况在防治服务所在地的村政务公开栏公示5天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并将《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9)等相关资料按服务季节于10月20日前上报诸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市审查汇总。诸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镇乡(街道)上报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和汇总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服务主体奖励资格。奖励内容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市财政局。
(5)奖励兑现。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汇总资料,经审核后予以拨付奖励资金。
(三)示范性服务组织培育
安排资金2万元,培育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4家,通过省、市认定的,给予奖励资金0.5万元。
(四)二化螟性诱防控
安排资金226万元,用于全市10万亩晚稻二化螟性诱防控。为进一步推动统防统治服务和绿色防控设备应用,计划通过对全市镇乡(街道)主要田畈统一时间、大范围插放诱捕器诱杀二化螟雄蛾来减少交配率,从而在达到防控二化螟为害的前提下实现农药减量和生态修复。
(五)绿色防控(化学农药定额)示范
安排资金45万元,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化学农药定额)示范区15个。对完成田埂、机耕路两边种植硫华菊、波斯菊、毛豆或芝麻等显花植物3000米(含)以上,其余田埂留草,昆虫性信息素防控200亩(含)以上,完成化学农药定额制施用的示范区建设主体奖励3万元。
申报主体填写《诸暨市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0)报镇乡(街道),镇乡(街道)将申报情况在示范区建设所在地的村政务公开栏公示5天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并于早稻6月20日前、晚稻9月20日前上报诸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六)其他配套支出
安排资金2万元,用于招标采购(专家评标与履约验收)、培训会议、标识标牌等配套支出,由诸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筹使用,以确保农药减量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加强农药减量工作,作为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的重要内容,坚持“粮食稳产保供与化学农药减量”两手抓,作为保障粮食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二)规范台账记录
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细做实,做好二化螟防控面积落实和统防统治备案工作。坚决杜绝台账资料虚假和互不闭环漏洞。重点解决备案的落实情况,力求台账清晰、主体明确、面积达标、数据详实,形成可复盘、可追溯台账。尤其是规模主体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层层培训到每个服务组织和规模主体。
(三)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发挥网格化优势,将每期病虫情报张贴到村、农资网店等公告栏处,并及时传达给每个种粮户,实现病虫情报区域全覆盖。以“绿色植保、公共植保”为重点加强技术培训,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鼓励引导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普及化学农药定额施用和绿色防控技术。
联系人:周宇杰,联系电话:87322256。
附件:1.诸暨市2022年农药减量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统防统治规模主体备案表3.统防统治规模主体备案汇总表4.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协议
5.诸暨市2022年服务组织统防统治实施表
6.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情况登记表
7.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记录表
8.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奖补资金申报表
9.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奖励申报汇总表
10.诸暨市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1
诸暨市2022年农药减量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镇乡(街道) | 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亩) | 绿色防控面积(亩) | 二化螟防控面积(亩) |
1 | 暨阳街道 | 6699 | 7089 | 3252 |
2 | 陶朱街道 | 9418 | 9967 | 4572 |
3 | 浣东街道 | 6751 | 7144 | 3277 |
4 | 大唐街道 | 11551 | 12224 | 5607 |
5 | 暨南街道 | 16111 | 17049 | 7821 |
6 | 店口镇 | 22114 | 23403 | 10735 |
7 | 枫桥镇 | 13450 | 14233 | 6529 |
8 | 牌头镇 | 12747 | 13490 | 6188 |
9 | 次坞镇 | 12964 | 13719 | 6293 |
10 | 璜山镇 | 11324 | 11984 | 5497 |
11 | 山下湖镇 | 9030 | 9556 | 4383 |
12 | 应店街镇 | 7070 | 7481 | 3432 |
13 | 安华镇 | 6279 | 6644 | 3048 |
14 | 姚江镇 | 16776 | 17753 | 8144 |
15 | 浬浦镇 | 4233 | 4480 | 2055 |
16 | 赵家镇 | 8263 | 8744 | 4011 |
17 | 五泄镇 | 2325 | 2461 | 1129 |
18 | 东白湖镇 | 4839 | 5121 | 2349 |
19 | 岭北镇 | 1831 | 1937 | 889 |
20 | 陈宅镇 | 5789 | 6126 | 2810 |
21 | 同山镇 | 5401 | 5716 | 2622 |
22 | 东和乡 | 5936 | 6282 | 2882 |
23 | 马剑镇 | 5099 | 5397 | 2475 |
合计 | 206000 | 218000 | 100000 |
注:主要农作物为水稻、小麦、油菜、玉米。
附件2
统防统治规模主体备案表
一、基本情况 | |||||||
主体名称/大户姓名 | |||||||
详细地址 | |||||||
负责人 | 经营耕地面积(亩)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二、植保器械及防治能力(台/套、亩) | |||||||
植保无人机 | 喷杆喷雾机 | 风送喷雾机 | 担架喷雾机 | 其他器械 | 合计 | 日作业能力 | |
三、统防统治面积 | |||||||
作物名称 | 水稻 | 小麦 | 油菜 | 玉米 | |||
防治面积(亩) | |||||||
四、参加培训记录 |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机构 | |||||
填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注:机械日作业能力超过经营耕地面积1/3的认定为统防统治;
需提交附件:病虫害统防统治记录(附件7);
表格于10月20日前上交。
附件3
统防统治规模主体备案汇总表
镇乡街道(盖章): 负责人:
序号 | 主体名称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现有植保机械数量(台、套) | 承包土地(亩) | 统防统治面积(亩) | |||||||
植保无人机 | 担架式喷雾机 | 背负式喷雾机 | 合计 | 水稻 | 小麦 | 玉米 | 油菜 | 合计 | |||||
注:表格于10月20日前上交。
附件4
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协议
甲方(服务主体): 联系电话:
乙方(农户): 联系电话: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根据生产需要,自愿请甲方于 月 日至 月 日提供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收费协议价: 元/亩。
服务地块 | 水稻 类别 | 品种名称 | 服务面积(亩) | 价格 (元/亩) | 收费 (元) |
合计 |
注:水稻类别指早稻、单晚、连晚;
二、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后,乙方凭本协议支付服务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按植保机构发布的病虫情报或乙方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病虫防治,药剂选用高效低毒农药,防治后确保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一旦签订协议,不得反悔,并如实填报服务面积。防治前帮助甲方确定防治范围、药剂种类用量,防治期间配合甲方做好防治所需相关事宜,防治后及时支付费用。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一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农业部门各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服务主体): 乙方(农户):
签字时间:
附件5
诸暨市2022年服务组织统防统治实施表
一、基本情况 | ||||||||||||||||
服务组织(盖章) | ||||||||||||||||
详细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二、防治人员(人) | ||||||||||||||||
从业人员数 | 其中 | |||||||||||||||
固定从业人员 | 植保技术员 | 无人机飞手 | 参加保险人员 | |||||||||||||
三、植保器械及防治能力(台/套、亩) | ||||||||||||||||
植保无人机 | 担架喷雾机 | 背负式喷雾机 | 风送喷雾机 | 其他器械 | 合计 | 日作业能力 | ||||||||||
四、统防统治面积(亩) | ||||||||||||||||
作物名称 | 水稻 | 小麦 | 油菜 | 玉米 | ||||||||||||
防治面积 | ||||||||||||||||
其中自有面积 | ||||||||||||||||
五、参加培训记录 |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机构 | ||||||||||||||
填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附件6
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情况登记表
服务主体(盖章): 水稻类别:
序号 | 服务对象 | 地址(村) | 服务面积 | 联系电话 | 签字确认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合计 | - | - |
备注:1.表格由服务主体服务后如实填写,并由享受服务的农户签字确认。
2.水稻类别指早稻、单晚和连晚。
附件7
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记录表
一、基本信息 | |||||||
服务对象 | |||||||
地址 | |||||||
作物名称 | 作物品种 | 种植面积 | 播种时间 | 种植方式 | |||
二、防治服务记录 | |||||||
防治日期 | 药剂 (成分、含量) | 亩用量 | 作业面积 | ||||
注:附农药购买发票复印件
附件8
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奖补资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镇(街道、乡) 村 | |||||
申报单位邮政银行账号 | ||||||
一季水稻统防统治服务面积 | 亩 | 服务对象户数 | 个 | |||
申请奖励资金(万元) | ||||||
真实性承诺: 本人慎重承诺上述申报内容真实合规,数据正确,若弄虚作假,自愿放弃当年奖励,并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村委会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镇乡(街道)审核意见:
业务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服务对象分散在多个镇、村的,需分镇、村审核。
附件9
诸暨市2022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奖励申报汇总表
镇乡(街道)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服务主体名称 | 姓名 | 服务面积(亩) | 申报奖励资金(万元) | 邮政银行账号 | ||||||
小计 | 早稻 | 单晚 | 连晚 | 小计 | 早稻 | 单晚 | 连晚 | ||||
合计 | |||||||||||
1 | |||||||||||
2 | |||||||||||
3 | |||||||||||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10
诸暨市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奖补资金申请表
申报主体(盖章)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建设示范区地点 | 镇(街道、乡) 村 | ||||
土地承包面积 | 亩 | ||||
种植类型 (早稻、单季、连晚) | 连片种植面积 | 亩 | |||
申请奖励资金 (万元) | |||||
建设示范内容 | |||||
镇乡(街道)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