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口镇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2022-06-08 15: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店口镇

为进一步推进镇域内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全镇居民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合理设置学区、合理控制班额、合理分类入学”的总体思路,根据《2022年诸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诸教体〔2022〕77号)《关于调整店口镇中小学学区、幼儿园服务区的通知》(店政发〔2021〕4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店口镇实际,现对店口镇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制订如下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小学: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被各类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2.初中: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具体分以下三类:

第一类:具有店口镇户籍的;

第二类: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店口镇相应学区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第三类:非店口户籍,但父(母)在店口务工经商半年及以上的,其中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

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提交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店口镇中心学校审核备案。

二、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

招生班额初中、小学严格控制在40人以内。

 

学校

招生区域

湄池初中

 

湄江社区、越城社区(红旗路以西区域)、湄池社区、湄东社区、江东社区、祝家坞社区、湖西社区、七里村、沥山湖村、斗门村、渔村村、三江口村、侠父村、南联村、俞姚村、鲁戈村

明诚初中

 

金盛社区、越城社区(红旗路以东区域)、店口社区、金湖社区、镇北社区、牛皋社区、中里村、上畈村、亭凉树下村、朱家站村、白沥畈村

阮市初中

阮市社区、杨梅桥社区、何家山头村、大白浦村、檀溪村、青山岭村、王殿畈村、绿源村、金家站村、横阔村、金岭村、兰岭村、包村村、视北村、潘家坞村、桃园村、视南村

明诚小学

 

金盛社区、镇北社区、金湖社区、店口社区、白沥畈村、朱家站村、亭凉树下村、上畈村,越城社区(雍锦王府及中锐路至灵龙路以东等楼盘)

湄池小学

(含文裔小学)

湄江社区、湄池社区、江东社区、湄东社区(潭头自然村、金浦桥自然村)、俞姚村、鲁戈村、三江口村、侠父村、南联村、渔村村、斗门村、七里村、沥山湖村,越城社区(紫金路以西等楼盘)。

弘毅小学

 

湖西社区、祝家坞社区、湄东社区(胜利自然村、横山湖自然村)、牛皋社区、中里村;盾安悦新城(一类楼盘)、中金名流(一类楼盘)、状元名府(一类楼盘)、君豪花园(二类楼盘)、新城华府一期(二类楼盘)、祝村花苑(二类楼盘)、华东水暖城(二类楼盘)、平安房产(二类楼盘)、牛皋安置小区(二类楼盘)、江南大院(二类楼盘)南山景苑(二类楼盘)。房产生招生时根据学额,按先一类楼盘后二类楼盘,先店口镇户籍后镇外户籍、同类按购房时间先后的顺序依次招录,同一类型房户一致者优先;无法招录的且有就读意愿的,则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就读。

阮市小学

 

阮市社区、何家山头村、大白浦村、檀溪村、青山岭村、王殿畈村、绿源村(良戈舍自然村)

杨梅桥小学

杨梅桥社区、金家站村、横阔村、金岭村

视北小学

 

兰岭村、包村村、视北村、绿源村(西山自然村)、桃园村(古塘自然村)

视南小学

 

潘家坞村、桃园村(述塘下自然村、朱砂自然村)、视南村

三、报名及招生办法

根据上级规定,2022年我镇继续实行公办民办学校网上同步招生,公民办学校不能同时兼报,因此申请学校时要慎重选择公民办就读意愿。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小学:6月12日9:00至6月18日24:00;

初中:6月20日9:00至6月26日24:00。

入学对象监护人在手机中安装“浙里办”APP,打开软件后将左上角“站点列表”设置为“诸暨市”,搜索栏中输入“学生入学”,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诸暨市”进行预报名,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就读公办或民办学校,并按选定类别完成信息填报。

报名类别及信息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更改,报名截止后不再更改。

预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随带相关入学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关学校咨询,也可由老师帮助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为:小学:6月15日(周三),8:30—16:30,地点为对应学区小学;初中:6月23日(周四)8:30—16:30,地点为现就读小学或对应学区初中。

2.报名流程

登录“浙里办”APP,按提示完成报名(详见附件1)。有问题的可咨询对应学校(详见附件2)。

3.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第一类:

1)入学对象户籍信息(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入学对象页);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2)父母身份证信息。
    第二类:

1)入学对象户籍信息(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入学对象页);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2)父母身份证信息;
    3)房产权证信息(其中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在我镇的《居住证》)。
    第三类:
   1)本市户籍在店口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入学对象户籍信息(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入学对象页);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父母身份证信息;
    父母一方在单位连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六个月及以上的信息(两年以上的,请按年度为单位打印、上传);

父母一方(养老保险交纳方)所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属规上企业的,同时上传企业VIP卡照片。
   2)非诸暨籍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入学对象户籍信息(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入学对象页);若户籍信息无法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父母身份证信息;
    父母一方(养老保险交纳方)在我镇取得的《居住证》信息;
    父母一方在单位连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六个月及以上的信息(两年以上的,请按年度为单位打印、上传);

父母一方(养老保险交纳方)所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属规上企业的,同时上传企业VIP卡照片。

注:上述材料均为手机拍照上传;空白页不够时,可将信息拍成一张照片上传。

(二)审核录取

1.第一类入学对象按划定学区招录入学,若该类对象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住、户一致”的优先招录。若该类入学对象未按时报名,则统筹安排到镇域内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入学。

2.第二类入学对象在第一类招录完毕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录。若该类对象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额的,则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时间先后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无法入学的对象调剂到镇域内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不服从调配的则回原户籍学校就读。

3.第三类入学对象在第二类招录完毕后,还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再进行招录。该类对象按对应学区学校和父亲(母亲)在我镇基本养老保险交纳年限长短等因素有序招录。对应学区学校学额已满但服从调配的对象则调剂到有剩余学额的学校,不服从调配的和辖区内学额已满无法入学的则回原户籍所在学校就读。

4.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回店口镇辖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招录完前三类学生后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镇域内有剩余学额的学校。

(三)公布结果

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录取结果,各校在校务公开栏公开录取名单。家长可通过“浙里办APP”查询进程,7月15日开始可查询录取结果。

四、有关政策说明

1.办理入学申请登记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及时、完整、真实提供各项入学证明材料。原则上按初始登记、审验的信息为准,无特殊情况,事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作无效,其责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负。凡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2.户籍迁入、房产权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和不动产全额发票)获得时间、基本养老保险在店口缴纳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30日2023年开始截止日期调整为5月31日)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外来建设者,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参保基本养老保险等时限可适当放宽,报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可统筹安排入学;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引进人才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其他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等,由对应学区学校现场审核后录入报名系统,经中心学校核准后统一调配入学。

4.港澳台同胞、侨胞子女入学。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根据父母(或本人)在学区拥有的家庭产权房或者父母一方在学区经商务工等条件(分别参照第二类、第三类对象)优先予以招录。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分类安置原则,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适龄中度智障儿童少年到诸暨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听障儿童少年到绍兴市聋哑学校报名入学,适龄中度视障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6.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1)商铺、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及“小产权房”等,不作为产权入学依据;(2)仅以产权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3)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或其产权房被抵押,但能提供房屋产权有效证明(需加盖房管部门证明印章)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4)(外)祖父(母)拥有房产,入学对象的父(母)为独生子女,且在我镇无房产的,可参照第三类予以入学,所需材料除第二类入学对象需准备的资料外,还需准备有效的父(母)独生子女证明和父母双方在我镇无房证明;(5)若房产类学生数超出学校剩余学额时,则按“取得房产证优先”“购房时间早者优先”等原则综合考虑予以区分。该类中无法入学的新生,则纳入第三类对象优先处理。

7.符合条件的第三类入学对象,中心学校按预报名情况及新学年事业规划作适当调整,学生须服从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8.“长幼随学”需求对象入学。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家长接送难题,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经家长申请,同一家庭的孩子可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也可转学至有空余学位的其中一个孩子所在的公办学校。

五、其他事项

1.成立店口镇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中心学校,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2.各校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加强校内外政策宣传,服从中心学校统筹调配。要按“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简化流程、方便群众,及时公布网上招生政策及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家长及社会的满意度。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招收跨学区学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3.在招生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拒不配合的,每例扣除该校集体工作考核分2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如遇与本《办法》有交叉或未涵盖的事例,有同类参照的,原则上参照执行,无同类参照的,则由中心学校召开校务会议集体议决。

4.本《办法》仅适用于2022年,由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并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予以适应性修正。

 

附件:

1.“浙里办”网上报名流程图

2.2022年店口镇中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咨询服务信息一览表

3.2022年店口镇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2022年店口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浙里办”网上报名流程图

 

附件2

2022年店口镇中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咨询服务信息一览表

序号

单位

联系方式

联系人

1

湄池初中

89095701

詹老师

2

明诚初中

89095655

丁老师

3

阮市初中

89099211

袁老师

4

明诚小学

89095712

姚老师

5

湄池小学

89074297

田老师

6

弘毅小学

89099900

王老师

7

阮市小学

89099218

吴老师

8

文裔小学

88599751

许老师

9

杨梅桥小学

89098071

张老师

10

视北小学

89000905

李老师

11

视南小学

89095717

朱老师

12

中心学校招生办电话

88591206

宣老师

  

附件3

2022年店口镇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备注

6月7日

下发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中心学校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6月20日至6月26日

“浙里办”手机APP上报名

可在手机APP查询招生进程

 

 

 

 

6月23日

1.预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随带相关材料到现就读小学报名;

2.凭(外)祖父(母)产权房入学对象随带相关材料到现就读小学报名;

 

 

各小学

3.引进人才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其他政策性安置对象,随带相关材料到弘毅小学报名。

 

弘毅小学

6月27日至7月15日

审核报名信息,分批录取,公布名单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初中

7月16日

凭户口簿到录取学校领报到(上午8点开始第一、二类学生;下午1点半开始第三类学生)

 

各初中

7月25日

公布从民办学校回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录取名单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初中

7月26日下午

凭户口簿到录取学校领报到

各初中

附件4

2022年店口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备注

6月7日

下发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中心学校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6月12日至6月18日

“浙里办”手机APP上报名

可在手机APP查询招生进程

 

 

 

 

 

6月15日

1.预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随带相关材料到学区小学报名;

2.凭(外)祖父(母)产权房入学对象随带相关材料到学区小学报名;

 

各小学

3.引进人才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其他政策性安置对象,随带相关材料到中心学校报名。

 

中心学校

6月19日至7月15日

审核报名信息,分批录取,公布名单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小学

7月16日

凭户口簿到录取学校领报到(上午8点开始第一、二类学生;下午1点半开始第三类学生)

 

各小学

7月25日

公布从民办学校回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录取名单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小学

7月26日下午

凭户口簿到录取学校领报到

各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