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2022-07-1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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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水文管理中心
为维护诸暨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建设受影响的广大社会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诸暨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诸暨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
项目主体单位:诸暨市水文管理中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治理6条农村河流,包括凰桐江(次坞镇狼母堰—红旗段)、栎桥江(栎桥村—三江口段)、枫溪江(枫源江—汇地段)、孝泉江(创业桥—三江口段)、壶源江(华湖口—金沙段)、店口渠(中村水库—中里桥段),总治理长度30.62Km。疏浚河长17.59km,加固堤防14.54km,新建生态护岸11.23km,护岸修复(加固护岸)5.37km;实施水系连通1处。实施水美乡村6个,新建滨岸带景观节点6个。
项目概算:24284.49 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带来的影响、分析评估风险因素,群体和个人对项目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三、公告期限
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8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国超
电话:17858777197
电子邮箱:1440586629@qq.com
评估主体:诸暨市水文管理中心
评估实施主体:浙江浙地自然资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