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17/2022-144155 |
发布机构: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2-07-15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周建定(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非粮化”、“非农化”整治问题的建议(第1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当前“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工作的关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耕地“非粮化”倾向逐年抬头,部分地区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随着我国人口数量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尤其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贸易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针对国内国际复杂多变的形势,我们必须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稳定国内粮食生产来应对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一季粮食作物,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2021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全市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内“两非”整治5.49万亩,其中“非粮化”5.15万亩、“非农化”0.34万亩,2021年度已完成整治优化3.28万亩,今年还需整治2.21万亩。为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和农民利益的有效兼顾,我市多措并举,加强统筹协调,有序开展整治工作。
一、加强分类整治。一是开展抛荒整治。积极开展抛荒整治行动,将永久性基本农田抛荒整治责任落实到镇乡(街道),充分挖掘粮食生产潜力。二是坚决遏制增量。对新增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坚决予以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查处一起。对“非农化”问题,要严格查处并责令限期恢复原有种植条件;对“非粮化”问题,要坚决彻底进行清理腾退。三是妥善处置存量。根据前期非粮调查成果,对土地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的、经济效益较差的、作物更新年限接近的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一区一策”的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清理腾退。四是合理修编规划。根据国土“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新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内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修编,把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挖塘养殖等高效设施农业划出粮功区。
二、加大种粮扶持力度。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在继续执行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一次性种粮补贴的基础上,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主体,给予每亩160元的种植补贴,对种植早稻的,再给予每亩50元补贴,对单季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再给予每季每亩50元的补助。同时,诸暨市财政安排1500万元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高梁产业,对相对集中连片3亩(含)以上的基地,对当年耕地“非粮化”整治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外的耕地种植杂交高粱且相对集中连片面积20亩(含)以上的基地,给予每亩800元的补助,充分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
三、提升耕地质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实施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保水保肥,力争达到“宜机作业、旱涝保收”。通过整合农业部绿色高质高效、省级高产创建、粮油产业技术团队等各类农业项目,用全额物化补助的方式加大商品有机肥的施用力度,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市级财政切出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配方肥的推广使用及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技术的融合应用,不断调整化肥农药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施药方式,促进耕地质量的有效提升。
再次感谢您对推进“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承办人姓名:陈月娣
联系电话:87170669
全文下载: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