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诸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2-07-17 09: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

《2022年诸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度诸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是今年全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任务导向和标准依据。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任务清单的落地落实,按照清单第53项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任务分解清单,并对标对表,及时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向上对接、横向沟通,对所牵头的工作进行具体化、项目化,制定我市推进计划,于7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清单中标注“▲”的重点工作的推进计划表(见附件)通过“浙政钉”系统报市府办。联系人:周春燕,联系电话:87028020。

市府办将对各单位的重点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评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2022年诸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围绕中心工作、重大事项,着力深化主动公开

(一)聚焦战略定位加大公开力度

1

▲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的战略目标,按照《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诸暨范例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2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诸暨范例工作要点》要求,做好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在12月底前开展一次建设成果集中展示活动。

发改局

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2

▲加强“1+9+N”等稳进提质系列政策的集成发布、权威解读,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发改局

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3

▲完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要求落实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

发改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公管办

全年

4

▲在项目预算公开方面开展试点,推动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项目信息向社会公开,探索建立民生项目预算信息公示制度。

财政局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12月底前

(二)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大公开力度

5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发改局、建设局

各有关部门(单位)

9月底前

(三)聚焦群众有感的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6

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着力提高民生实事征集、实施、评价等环节公开程度和群众参与度,全方位公开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十方面民生实事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市府办

全年

7

▲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大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培训和宣讲推送,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促进相关群体更好就业创业。

人力社保局

全年

8

▲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定各领域公开事项目录,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教体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

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

9月底前

9

▲围绕市场主体全过程公正监管,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执法信息公开,为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市场监管局

全年

10

▲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部门、市场主体第一时间知晓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

税务局

全年

(四)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大公开力度

11

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运输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助力稳就业、促消费。

市防控办、商务局、人力社保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12

统筹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依法、及时、公开、透明发布本地疫情信息、防控举措等,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市防控办

全年

13

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和内容审核,既确保公开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又注意政府内部工作指令的敏感性,有效兼顾流调信息发布与个人隐私保护。

市防控办

全年

二、围绕群众期盼、企业需求,着力优化政务公开服务

(五)推动惠民利企政策直达快享

14

开展“政策进万家进万企”活动,围绕扩大有效投资、减负强企、科技创新、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民生保障“五大政策包”,发挥多层级联动作用,依托“浙里办”-“企业码”“越快兑”等数字化应用,推动面向特定领域、特定群体的涉及企业和群众利益的政策性文件精准化匹配和个性化推送,实现直达快享、一站办理;探索线下集中宣介与线上视频直播相结合的政策发布、解读模式,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12月底前

15

突出核心概念、新旧差异、惠民利企举措及享受条件、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等实质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围绕政策落地难点堵点,做好跟踪解读、答疑释疑工作。

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全年

(六)助力提升政务服务办事体验

16

▲优化政务服务平台个性化、智慧化功能,提升搜索服务便捷度和智慧化水平,优化集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导航于一体的智能客服,方便企业和群众快捷精准获取相关服务信息。积极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简洁版移动政务服务应用。

政务服务办、大数据中心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17

▲丰富移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渠道,通过扫描二维码、消息推送等方式,让企业和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对服务进行评价反馈。

政务服务办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七)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18

▲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加大政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民留言办理、实体服务大厅等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信访局、政务服务办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19

▲推动“民呼我为”、政府网站、12345便民热线等平台数据融合共享,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高频事项更新解答内容、丰富解答形式,全面落实“简单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要求,提供智能、及时的问答服务。

信访局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9月底前

20

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时,要对相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同步研究、部署、推进,对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进行研判评估。主要负责人要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

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全年

21

加强社会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关注政务类信息的社会反应,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社会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全年

(八)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2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23

强化服务理念,加大与申请人的沟通力度,全面准确了解诉求,积极推动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制科室、基层司法所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

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24

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倒逼行政机关从源头预防、实质性化解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

司法局

全年

25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切实整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实现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双下降。

司法局、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26

积极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甄别机制等,依法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维护正常行政管理秩序。

司法局

全年

三、围绕数字赋能、场景优化,着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九)深化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27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机制,探索细化目录编制、意见征集、目录确定、动态管理等流程,强化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征集。做到行政决策草案预公开时同步公开相关起草说明或政策解读。

司法局、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9月底前

28

深化政策文件集中公开,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在2021年重要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规范发布形式,补充文件要素。

司法局、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29

进一步提高我市政策文件库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权责清单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便利。

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30

进一步系统梳理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各类政策法规,确保数据来源权威、格式规范。

市府办、司法局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三季度前

(十)统筹管好用好各类政务公开平台

31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32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坚持整合、精简的工作方针,加大力度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确保完成“1+N”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任务。

市府办

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公安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

12月底前

33

▲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测、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完善严重错别字、涉密和敏感信息发布前检测提醒和栏目更新预警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

大数据中心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年

34

▲推进政府网站更广泛使用集约化平台,实现政策文件等栏目信息同源发布。

大数据中心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全年

(十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35

▲对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市实际更新完善本单位牵头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公开相应政府信息。对科研项目、金融数据、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公开事项进行必要调整,以超链接或集成公开等方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公管办

9月底前

36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行政职能调整等情况,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市府办

各有关部门(单位)

8月底前

37

各镇乡(街道)要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工作,根据部门基本目录、重点领域目录调整,调整完善各村(居)政务村务协同公开目录,并及时在村(居)务公开栏或其他村(居)务公开平台公开相应信息。各协同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政府信息推送至镇乡(街道)。

各镇乡(街道),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局、应急管理局

10月底前

3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制定并积极稳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7月底前

39

▲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在2022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并留存各村备查。

农业农村局

各镇乡(街道)

9月底前

40

▲贴近基层实际,细化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流程、时限、方式等,落实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实现征地信息全覆盖,保证被征地农民能够高效便捷获取征地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镇乡(街道)

9月底前

41

▲务实推进政务公开线下专区试点建设,制定和完善线下专区管理运行制度,常态化开展专区政策传递、政民互动等活动。

市府办、政务服务办、枫桥镇

全年

42

▲各镇乡(街道)要因地制宜,在镇、村(居)两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按照节俭实用原则,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向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多种形式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7月底前

(十二)依法有序开放公共数据

43

▲认真贯彻《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优先开放企业登记和监管、卫生、教育、交通、气象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公共数据。

大数据中心

各有关部门(单位)

12月底前

四、围绕体系建设、机制完善,着力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十三)全面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44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

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全年

45

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政府信息,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对公开后的信息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或影响政府正常履职的,及时转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全年

46

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敏感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全年

(十四)加强指导监督

47

依法履行法定公开职责,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切实发挥会商督导机制作用,积极主动帮助公开单位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市府办

全年

48

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机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新媒体管理纳入考核体系。

市府办

6月底前

(十五)健全抓落实工作体系

49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推动政务公开与政策制定、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等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

市府办

市委宣传部、信访局、大数据中心

全年

50

深化“越阳光”政务品牌建设,持续开展“越阳光”进机关、进村企、进一线系列活动,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实绩,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中争先进位。

市府办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全年

51

持续抓好队伍稳定工作,挑选有一定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有法律知识学习背景,且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一名专职或相对固定的办公室在编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要做好交接和培训,并向市府办政务公开科报备。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全年

52

加强部门、镇乡(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组织开展培训讲座,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市府办

9月底前

53

各单位要对照本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

6月底前

附件

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牵头的重点工作

推进计划

预计成果

备注
















备注:“推进计划”栏填写时需明确责任单位、推进路径、完成时限。“预计成果”栏填写时需明确拟发布、拟展示的成果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