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4/2022-146281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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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0 |
关于2021年度诸暨市民办学校年检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7-20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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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各镇乡(街道)中心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强化我市民办学校日常监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民办学校工作有关决策部署以及诸教体〔2022〕15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力量,对现有90所民办学校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考核情况来看,全市绝大多数民办学校办学思想端正、目标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机构和师资配备到位,办学态度端正,年检结论定为合格;也有部分民办学校因办学行为不够规范,年检结论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经综合评定,全市共评出合格民办学校75家,基本合格民办学校9家,2021年取证免检2家,停办注销办学许可证4家。
二、年检结果
(具体详见附件)
三、处置办法
1.凡被认定为合格的民办学校,要以此次年检为契机,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学校管理,面向社会需求,注重内涵建设,搞好诚信服务,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为我市教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凡被认定为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须按照相关要求,在收到整改意见书后,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及时向诸暨市教育体育局报审,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常办学。
3.凡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含连续两次认定为基本合格单位),自接到停办通知书之日起,须立即停止办学,能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六个月内),在完成整改后,可报审诸暨市教育体育局,经审核同意方可正常办学,六个月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办学许可证由诸暨市教育体育局收回,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予以撤销办学许可证,并将另行公告。
附件:2021年度诸暨市民办学校年检结果认定名单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