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2-146326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公开日期: | 2022-07-21 |
主办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会办单位: | 无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诸暨市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市用地需求旺盛,而我市“七山一水二分田”的自然环境,决定了可供发展的土地资源非常紧缺,加上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是有效保护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省委省政府大力弘扬“亩产论英雄、集约促转型”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亩产倍增”计划,积极采取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批而未用土地“减量加速”等综合措施。在这样一个政策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双重制约下,用地非常紧张。
为切实缓解我市工业投资项目的用地压力,拟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我市工业用地土地要素保障机制:
(一)强化新增用地项目准入筛评,提升要素精准配置能力。
一是完善项目准入筛评机制,由市投资招商促进中心和经信局分别牵头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工业内生项目的准入审查、上报决策、标准拟定等工作。着力招引发展前景广、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产业项目,对项目的产业类型、投资意愿、资金实力等情况深入分析研究,对有效的项目投资信息进行筛选,全面评价项目可行性,并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的能耗、排污、选址等提前介入,进行可行性审查,选择真正有生命力的项目落户,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二是全力筹措用地指标,紧盯土地供应问题破解。尽最大可能做到用地指标与项目精准衔接,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压实责任,建立健全重大落地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提前发现各种影响项目推进实施的问题,及时有力处置到位,加快土地供应,确保2022年工业用地出让面积不少于总出让面积的30%。
(二)完善出让管理制度,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拟于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通知》,文件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我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制度:一是强化要素集聚,全面引导各类投资项目向开发区或园区集聚,积极研究开发区、科技城、店口解放湖工业园区、次坞临杭产业园区、牌头环保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集中规划建设高层办公、研发基地、职工宿舍、职工食堂等产业配套设施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市属国有企业或有资源的社会资本参与园区配套,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二是优化土地规划指标,提升单位土地利用强度,要求在项目准入审查时,市自规局、经信局、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及开发委等单位要协同论证项目的土地开发利用方案,在确保可行性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土地利用强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批后履约监管等相关工作机制,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经信局、开发委要牵头组织发改、自规、税务、环保、住建、行政执法及属地镇街等单位提升效率,精准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同时要强化对投资方履行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等相关合同条款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查,确保项目严格按“标准地”要求开发实施。
(三)推进存量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助力产业提质增效。
一是有序推进国有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工作,充分发挥要素配置的杠杆作用,来有效推动重大规划实施、重大项目落地、产业转型升级、土地要素盘活等工作落实。探索平台收购、政府收储等多渠道储备路径,对司法处置或企业经营困难的土地资产进行回收,根据产业发展布局要求实施再开发,精准高效推动城市有机更新。2022年,已按照有机更新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了原天洁集团名下280余亩低效利用工业用地的收储工作,下一步将引进落地一批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项目,从而进一步壮大核心产业,提升产业能级;二是建立存量工业用地流转实施“标准地”管理办法。制订负面清单及准入标准,明确存量工业用地转让后不得实施的产业和需要达到的投入、产出、能耗、环境标准。强化转让管理,明确转让、受让条件,同时规定受让方在办理过户登记时与属地镇乡、街道及开发区签订《存量工业用地转让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产业、达产、履约条款等内容,并约定未达到协议规定要求的惩罚措施。严格履约监管,加强转让后工业用地监管,在协议约定开工时间内对项目开工情况进行验收,未按期开工的不得享受“腾笼换鸟”、“余缺对接”相关政策;在协议约定达产时间内对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约追究违约责任,并限制再次转让;三是在2021年陶朱街道试点基础上,全市域实施工业全域治理,重点聚焦亩均低效、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问题隐患,地毯式摸排工业用地情况并接入“一码管地”数字化平台,引导资源要素加速向优质平台、优质企业、优质项目集聚。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模式。根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生命周期等因素,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探索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差别化方式供应土地,在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土地使用效率,提高土地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有针对性地破解土地要素“紧缺”与“低效闲置”并存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