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2-146329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公开日期: | 2022-07-21 |
主办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会办单位: | 无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诸暨市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1号建议的答复
多年来,我市工业用地分割、转移登记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满足地方政策要求的工业用地分割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我局受理办结分割登记约192宗次,转移登记397宗,积极帮扶企业,助推经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了解到,开发区等特殊区域的管委会或因园区限制、产业要求等原因,对工业用地分割把控相对较严,要求相对较高。
您提出的建议从企业发展实际出发,接地气、切实际。接到建议后,我局第一时间落实职责,相关科室和分局工作人员积极组织现场踏勘,了解情况。同时,我局积极与镇(街)、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对接,建议对有工业用地分割需求的企业,在消防安全和建筑质量认可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政策包容,助企解困。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建议以及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工作,积极服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企业工业用地开展分割转移登记,做好企业政策答疑工作,继续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