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2-146334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公开日期: 2022-07-21
主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会办单位: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诸暨市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2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积极有效盘活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系,我市从2017年开始试行地票政策,并于2018年11月出台了《关于建立诸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盘活机制的意见》,努力实现“既盘活农民闲置资产,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又盘活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拓展城乡发展空间”。 

地票的实施依托建设用地复垦为基础,鉴于上级部门政策、要求的变动,例如“开天窗”、规划问题,都成为建设用地复垦实施的制约因素,也成为地票实施的不可控因素。正是考虑到上级政策的变动、宅基地工作职能的重新调整,故地票政策在2020年11月份到期后不再作延续,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集体权票”政策,进一步深入实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建议璜山镇部分符合复垦条件且有意愿置换的农户,可以通过“集体权票”的形式实施。

关于复垦地块涉及农业土壤污染区问题,由于土壤污染数据社会敏感性较强,目前尚未公开。根据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意见,涉及土壤污染地块是可以复垦立项、验收的,但与常规复垦地块相比,施工方案较复杂,复垦成本较高,且验收要求较严格。若璜山镇涉及土壤污染地块拟实施复垦,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积极提供业务指导,确保地块顺利实施。

衷心感谢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积极为建设用地盘活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也希望代表们继续督促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