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2-146628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7-29 |
主办单位: | 诸暨市民政局 |
会办单位: | 教体局 |
诸暨市民政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应柳漪、陈煜桦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村社参与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打通基层儿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建议的提案(第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政府主导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建议
2021年6月,原由团市委牵头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变更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后,做为现阶段未保牵头职能的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印发了《诸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诸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下阶段重点工作清单》,其中也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群团组织各自职责,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由于前期各部门对留守儿童定义的解读、摸排人员及对象群体的不同造成了留守儿童摸排数量的差异。
下一步,我们将发挥牵头作用,统一摸排口径,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在册留守儿童比对,形成统一的留守儿童在册名单。目前,省民政厅已建立全省留守儿童子系统(浙江省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用于留守儿童的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现已登记在册341名留守儿童。
二、关于出台党员干部联系留守儿童制度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管理网格。现有24名儿童督导员(民政助理员),513名儿童主任(一般由村妇女主任、女委员担任,每个行政村一人)。同时依托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通过与各镇街已建成社会工作站等场所整合,在绍兴地区率先实现镇乡(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为今后打造集“保护、服务、赋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阵地奠定了基础。
今年,我局数字化改革项目“儿童主任探访关爱”已被列入省民政厅试点项目,于今年4月上线,主要用于儿童主任定期对留守困境儿童有目的、有考核、有记录地走访,并贯穿救助、主动识别、资源对接、整合社会力量等环节。同时,也包括儿童主任的专业化学习培训等重要内容。
另外,近年来,我们也积极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对未成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入户探访、救助帮扶、危机干预等服务。如2019年通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和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心理卫生协会等五家社会组织开展关爱困境儿童的“牵手行动”,2020年越民生义工团开展“每月游学”活动、爱心蚂蚁义工服务社的“爱之羽翼,同享蓝天——失亲贫困留守儿童结对关怀”项目,2021年10月,通过项目化、品牌化、数字化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未保工作,签约的8个“暨时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项目中,有3个是困境留守儿童帮扶项目。
三、关于建立镇村级留守儿童关爱基金的建议
因全市所有行政村已成立村级关爱基金,关爱内容包括救助、帮扶留守儿童,且我市留守儿童总体数量不多,经过相关部门咨询及可行性研究,我们不建议成立镇村级关于留守儿童关爱专项基金。
四、关于倡导帮助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就业建议
做为未保工作牵头部门,已将您此条建议转发人社、教育、建设、妇联等单位,他们表示今后此工作也将作为共同富裕及“提中扩低”等重点工作来抓,将采取相关措施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如妇联表示将加强宣传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等等;建设、人社等部门表示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教育部门表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
五、关于规范各类公益组织行为,保护留守儿童隐私的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相关社会组织有关行为,时刻灌输“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保护儿童隐私”理念,建立起一套符合儿童最大利益的一线工作人员能力素养培养标准和行为规范,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儿童公益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
诸暨市民政局
2022年7月11日
承办人姓名:周滔
联系电话:0575-89002637
18.(红头)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