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登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14: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经研究,决定:

何登峰同志任牌头中学党委书记、校长,免去其牌头中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职务;

孙田宇同志任浬浦中学党总支委员、书记、校长,免去其诸暨二中党委委员、副校长职务;

陈文杰同志任璜山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书记、校长,兼璜山镇小校长,免去其店口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弘毅小学校长职务;

朱蓓杰同志任陈宅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书记、校长,兼陈宅镇小校长,免去其同山镇中心学校党支部委员、副校长职务;

王国英同志任浬浦镇中心学校党支部委员、书记、校长,兼浬浦镇小校长,免去其山下湖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山下湖镇小校长职务;

侯科顶同志任东白湖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书记、校长,兼东白湖镇小校长,免去其陶朱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城西小学校长职务;

王晓峰同志任诸暨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张辉同志任牌头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郑力刚同志任浬浦中学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何申煦同志任实验初中教育集团党总支委员、副校长;

戴亮同志任大唐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草塔小学校长;

谢斌辉同志任店口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弘毅小学校长;

吴露洁同志任店口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阮市小学校长;

黄天飞同志任山下湖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山下湖镇小校长;

陈钧炳同志任同山镇中心学校党支部委员、副校长;

顾杨琼同志任应店街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应店街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王狄飞同志任次坞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次坞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俞杭明同志任技师学院·实验职校党委副书记;

王海燕同志任暨阳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书记、校长,免去其姚江镇中心学校党委书记、委员、校长职务;

朱华儿同志任姚江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书记、校长,免去其东白湖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委员、校长职务;

吕小龙同志任诸暨二中党委委员、副校长,免去其浬浦中学党总支委员、副校长职务;

蒋利峰同志任学勉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免去其浬浦中学党总支委员、副校长职务;

王惠丰同志任浬浦中学党总支委员、副校长,免去其牌头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职务;

张少尉同志任湄池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免去其学勉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职务;

杨海平同志任浣纱初中党委委员、副校长,免去其暨阳初中党总支委员、副校长职务;

周文菊同志任浣江教育集团党委委员、副校长,免去其滨江初中教育集团党委委员,滨江初中副校长职务;

孙全平同志任滨江初中教育集团党委委员,滨江初中副校长,免去其浣纱初中党委委员、副校长职务;

翁华军同志任陶朱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城西小学校长,免去其东白湖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东白湖镇小校长职务;

郦涛同志任浣东小学教育集团和济小学校长,免去其浣东街道双桥小学校长职务;

何建浩同志任浣东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双桥小学校长,免去其陈宅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陈宅镇小校长职务;

钱益栋同志任暨南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王家井小学校长,免去其浬浦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浬浦镇小校长职务;

赵红梅同志任赵家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赵家镇小校长,免去其暨南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王家井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何文统同志工业职校党支部书记、委员、校长职务;

免去田永江同志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书记、委员、校长职务;

免去寿利平同志暨阳街道中心学校党委书记、委员、校长职务;

免去周国富同志璜山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委员、校长职务;

免去王幼琴同志诸暨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职务;

免去包泉校同志牌头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职务;

免去魏海笑同志暨阳初中党总支委员、副校长职务;

免去何伟清同志浣东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和济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傅颂斌同志大唐街道中心学校党委委员,草塔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吴占永同志店口镇中心学校党委委员,阮市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邱建娣同志赵家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赵家镇小校长职务;

免去许浦同志璜山镇小校长职务。

以上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8月2日开始计算。


中共诸暨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